楠木軒

“熟讀”孫子兵法的殺人犯,極度自律的背後,卻掩藏20條人命

由 費莫白竹 發佈於 綜合

中國古代流傳下來很多兵法著作,包含有出色的作戰技巧。春秋戰國時期的《孫子兵法》,只有6000餘字,卻是兵家瑰寶,為歷代軍事家推崇。李世民就曾誇獎,中國曆代軍事著作“無出孫武”。《孫子兵法》的影響力並不侷限於中國,已經傳播到世界各地,被譯為多國文字。然而,《孫子兵法》如果被錯誤使用,則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


早在北宋時期,為抗擊遼、金軍事入侵,朝廷明令禁止民間私傳兵書。古代將領大多熟讀兵書,以提高作戰能力。雖説兵書只能獲得理論知識,要提高作戰能力還得實戰,但理論絕對必不可少。在現代中國有一名殺人犯,他“熟讀”《孫子兵法》,卻行非法勾當,極度自律的背後,掩藏着20條人命,此人就是張明高

説起張明高就是典型的苦孩子,從小生活悽苦,遭受社會不公正待遇。但是這一切都不是張明高報復社會的藉口,張明高殺害之人極其無辜,卻白白失去性命。接下來,我們就從張明高的成長經歷窺探其反社會人格的形成,希望對社會公眾產生警示。

一、從小生活悽苦,遭受不公待遇

張明高出生於上世紀六十年代,武漢礄口區人。不幸始終伴隨張明高的童年,母親和父親相繼去世。張明高十歲時,母親去世,十五歲父親去世。不僅雙親離世,張明高幼年還不斷遭受謾罵和歧視。

改革開放初期,張明高父親和朋友一起經營工廠,但因為設備被損壞,張父便不得已承擔所有債務。張父離世後,還有債務尚未償還,不斷有債主上門催債,各種謾罵和指責紛至沓來。


當時張明高年僅15歲,正值青春期心理急劇變化。家庭的鉅變,債主的指責,在張明高心裏埋下仇恨。不僅如此,父親離世後,留下兄妹五人,張明高排行第二。上有一個姐姐,下有一妹和兩弟。姐姐早已輟學養家餬口,僅24元的工資根本養不起一家五口,張明高迫不得已也只好離開學校。

15歲的年紀,根本找不到任何工作,只能求助父親原單位,但這個過程也是一波三折。起初,單位以張明高年紀不夠,拒絕其頂班。經過不懈努力,廠裏才答應他做一名臨時工。大概一年以後,張明高才榮升正式工。張明高成為正式工人,也算是獲得鐵飯碗,不出意外肯定能平安度日。

然而,張明高在單位的日子也不好過,處遭受刁難。其一,張父當年在廠裏有過錯誤,張明高便處處受人排擠;第二,張明高年紀小,也未接受正統訓練,有很多都不懂,經常遭受廠里人刁難。

比慘,估計張明高能拿一等獎。不管是家庭還是工作,張明高都未受到上天眷顧,彷彿生來就是受苦。年幼時的苦難,帶給張明高的並非鯉魚跳龍門,而是內心扭曲。等到張明高能夠完全獨立後,便開始想方設法報復社會,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張明高報復社會的手段,就是製造殺戮。那麼,張明高是如何一步步計劃?又是如何實施?

二、報復社會,身負20條人命

赤手空拳肯定不行,張明高需要武器。張明高動手力高超,又熟悉各種零件組合,很快便自制出第一把土銃。緊接着,便一發不可收拾,張明高不斷改進土銃,還經常在無人之地試驗土銃威力。

為了實施計劃,張明高先是拿雞鴨練手,熟練後果斷實施其殺人計劃。張高明整個計劃行雲流水,過程縝密細緻,這樣的人對社會危害極大。

張明高第一次作案是在1983年。趁着夜深人靜,張明高在路邊發現與自己同方向的一個行人,迅速開槍射擊致人死亡。因為受害者和張明高素未謀面,這起案件成為長達八年的懸案。


張明高第一次作案,選擇對象便是無辜路人,把自身痛苦訴諸於他人,內心已經極度扭曲。如果説第一次作案是練手,張明高內心還有點慌亂,那以後則越來越順手,一發不可收拾。

在1984年、1987年、1988年這三年內,張明高連續作案,導致三人致死,三人重傷殘疾。張明高已經完全變成惡魔,道德淪喪。之後為避風頭,張明高停止殺人,只單純偷盜。

在1988年到1990年這三年間,盜取國家資產總額達五、六萬。在作案之餘,張明高還喜歡《孫子兵法》,每晚睡覺前都會讀一會。張明高深諳古人作戰手段,計劃籌謀嚴密,作案手段殘忍且沒有固定性。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張明高最終還是自食惡果。

使用土銃作案已經不能滿足張明高,張明高開始尋求威力更大的武器。1990年,張明高潛入派出所,盜得三隻手槍。在短短一兩年內,就有十幾人喪命。1991年新年,張明高因為口頭摩擦,殺害四名民警並且殘忍斬首。此案件一出全國譁然,各地刑警抽調武漢,迅速成立專案組,調查此次案件。


三十幾年前的中國,正值改革開放初期,監控設施基本沒有,破案難上加難。但警察還是迅速鎖定張明高基本特徵,在1991年11月將其抓獲。至此,這起特大殺人案才得以告破。

三、法院審判,罪行惡劣

張明高在犯罪的過程中,招兵買馬形成犯罪團伙,主要成員有宋建廉、熊宗壁、彭毅。張明高被抓捕歸案後,武漢法院迅速審判,最終四人團伙都被判處死刑即刻執行。1991年12月26日,張明高被執行槍決,為自己所犯錯誤贖罪。

從1983年首次犯罪到1991年,張明高殺人、搶劫頻繁,致二十多人死亡,而且手段殘忍。張明高確實童年悽慘,引人同情。然而其之後的罪行無法原諒,把自己幼年痛苦報復於無辜之人,令人髮指且難以理解。

而且,張明高完全就是殺人狂魔,道德感完全沒有。為了實施計劃,張明高不成家娶妻,找的同夥也是孤身一人,和社會牽連少。不知道張明高罪行暴露後,其兄弟姐妹如何面對眾人眼光,又該如何在眾人指點中度日。直到現在,老一輩的武漢人提起張明高還是心有餘悸。


張明高就像最近熱議的趙鬥淳一樣,都是屢次作案手段殘忍,喜歡對無辜之人下手。總而言之,苦難並不是一個人作惡的理由。很多時候,人生充滿挫折和困難,難以避免會產生報復心理。但報復會使人心理日漸扭曲,甚至變成反社會人格,造成無辜無怨之人慘死。

總結

張明高的罪行不可饒恕,其行徑在當時轟動一時。時至今日,張明高早已被遺忘,或許老一輩武漢人心中還殘存些許記憶。張明高由於悽慘童年遭遇,內心種下仇恨的種子,等到成年,這顆種子不斷生根發芽,最後一發不可收拾釀成大禍,害人害己。社會不乏有張明高這樣的人,比如最近在網上引發熱議的《素媛》案主謀趙鬥淳。

然而,用兇殺來報復無辜之人,卻是惡貫滿盈。張明高的童年經歷值得同情,但絕不是報復社會的藉口。從張明高一系列的犯罪策劃來看,他應該是心思縝密,智商高超之人,卻走入歧途。一個人的童年的傷痛,會攜帶到長大成人,甚至終其一生難以治癒。

總而言之,人要學會和自己和解,不要把一些不屬於自己過錯的苦難,強加於自身。否則,輕者遭受心理摧殘,重者可能像張明高一樣,無法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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