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21個省級政府出台鐵路安全法規規章
2021年3月30日,國家鐵路局總工程師、新聞發言人嚴賀祥就鐵路安全專項整治、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建設、科技創新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 國家鐵路局牽頭開展了鐵路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建立了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目前主要有哪些成果?下一步還將採取哪些措施進一步維護鐵路安全?
答: 國家鐵路局會同相關部委、鐵路沿線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以及鐵路運輸企業,突出問題導向,合力共為,以鐵路沿線安全環境隱患排查整治為重點,紮實推進鐵路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協同共治,建立機制。 31個省級政府成立了領導協調機構,沿線460個地市政府與鐵路運輸企業建立了工作聯繫機制。在各部委大力支持下,由交通運輸部牽頭、國家鐵路局具體負責、12個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的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務院1月26日已經批覆建立,目前已開始正常運轉。各級政法委、公安和檢察機關實施聯合執法,11個省(區、市)將鐵路安全報警電話納入地方110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加強信息聯通,提升了應急處置能力。
二是排查整治,成效顯著。 各級地方政府和鐵路運輸企業實施路地聯動,排查出鐵路沿線安全隱患問題近21萬處,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逐級逐項明確整治主體、措施、時限,推動隱患整治。截至目前,全國已消除高鐵沿線各類安全隱患6萬餘處、普速鐵路沿線各類問題14.4萬餘處。部分省(區、市)開展鐵路沿線安全環境專項巡查,有效防範問題反彈復發。
三是法治建設,穩步推進。 經過各方不懈努力,鐵路安全地方立法取得實質性進展,已有21個省級政府出台了鐵路安全法規規章,其他省份均在推進立法進程,有些即將頒佈,相關工作程序和機制逐步健全,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的規範化、法治化新局面逐步形成。
2020年,全國鐵路發生因環境因素導致的事故較上年下降。(總枱央視記者 周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