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池州市法院強化舉措,狠抓落實,以健全完善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機制為切入點,積極參與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拳懲治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2020年1至9月份,全市法院共列入失信被執行人2517人次,限制高消費3560人次,有力懲治了有錢不還、賴賬、逃廢債等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義務的企業和個人。在強化信用制度建設方面,市法院着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制度建設,為推進訴訟誠信,規範司法行為,樹立司法權威,加強聯動協作,逐步形成立案、審判、執行互為一體又各有側重的執法辦案與“誠信”建設銜接機制。該院加大信用聯合懲戒力度,制定《執行110工作制度》,建立執行110與公安110接處警系統對接機制,實現互聯互通。深化與保險部門合作,推進執行懸賞保險。與發改委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進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設,與19個部門聯合對失信被執行人貸款、行政獎勵、參加招投標等51項事項進行限制,讓“老賴”一處失信、寸步難行。市法院制定出台《關於為創優“四最”營商環境提供司法服務的實施意見》,為企業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審慎適用凍結、扣押財產等強制措施;加強破產審判工作,淘汰清理落後產能,積極穩妥處理公司破產案,平穩推進破產進程,依法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下一步,市法院將進一步健全完善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嚴厲打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努力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建設大格局,共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來源:池州日報 何霞
責編:徐世海
審稿:餘永勝
【來源:文明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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