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央視新聞報道 國家發改委12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部署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我國將在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的同時,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推動工商業用户都進入市場。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説,此次改革,在“放開兩頭”即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用户側銷售電價方面取得重要進展,標誌着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
通知明確了四項重要改革措施:
一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
二是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户都進入市場。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户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用户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四是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户)、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談及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的影響,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表示,此次改革,特別強調要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
彭紹宗稱,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在一定程度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於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從總體上有利於物價穩定。總體來看,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的影響是有限的。
此次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有利於更好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來源: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