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起,
《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
《條例》明確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
《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依法登記上牌
《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不得非法拼裝、改裝、加裝
《條例》對電動自行車駕乘年齡作出新規定
《條例》明確騎行電動自行車不能做“低頭族”
《條例》對電動自行車道路通行規則進一步明確
《條例》規定駕乘電動自行車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條例》進一步明確了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相關規定
今天起,
泰州交警將在全市範圍內
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
對違反交通信號燈、逆向行駛、在機動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從嚴查處!
8月1日起,
駕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
泰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實施時間和範圍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範圍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的依法管理,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傷害,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規定,通告如下:
一、2020年8月1日起,全市範圍內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處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戴頭盔,只需要一個理由
保護生命安全!
通過一組對比
看看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
未佩戴安全頭盔
佩戴安全頭盔
未佩戴安全頭盔與佩戴安全頭盔對比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沒有彩排
所以,騎行的你
安全頭盔準備好了嗎?
為了你的出行安全,
蜀黍會在各大路口等你哦~
來源:泰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