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電動車用户必看!可別再因這件事被處罰了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綜合

繼新國標實施以來,你對電動車交規瞭解多少呢?

電動車出行自2019年中旬至今一直飽受各種爭議,什麼路權問題、上牌問題、行駛問題、頭盔問題等成為了多地的熱點話題。

走錯路要罰款、不上牌被扣車、不戴頭盔也要罰款,這不前段時間在深圳市出現了一個“電動車罰款2000元”的事件,這一切都預示着電動車交通規範制訂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最近,又出現了一個即糾結又讓摸不清頭腦的行駛問題:直行燈和左轉燈同時亮起,電動車該怎麼走?

有的網友這樣説,那怎麼過直接左轉就好了,如果直行,豈不是還要再等一個紅綠燈,時間都浪費在等燈上了。

其實以上這位網友的説法是錯誤的。在大部分城市的主幹道,只要遵循上圖的左轉燈行駛即可。但有很多道路都沒有專門的左轉燈,導致電動車用户會選擇先直行過馬路,再左轉直行;或是先轉向左手邊人行道,再右轉人行道。

對此,交警也給出了答案,電動車二次過街,一定要按照圖2的方式行駛,圖1屬於電動自行車違章行為!目前很多城市都逐漸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交通管理,尤其是一二線城市的主要幹道,已經有很多漠視交通法規的用户被處罰!

圖1

圖2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1)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時,不得進入路口;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的右側轉彎;

(4)遇有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5)向右轉彎遇有同方向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在本車道內能夠轉彎的,可以通行;不能轉彎的,依次等候。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現階段很多城市明確要求,電動自行車過人行橫道,需要下車推行,而不是騎行!在這一點上,很多用户並不知情,以至於大多用户因此而被處罰,所以大家還是要熟知了解各種交規政策,安全才是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