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巡察微故事 | 燙手的“挖機租賃費”

由 鹹春葉 發佈於 綜合

“為了得到和處置這1.9萬元‘挖機租賃費’,我們可謂是大費周章,最後乾脆捐給了貧困户,不成想還是違紀,唉,悔不當初啊!”近日,面對調查人員,江西省崇義縣豐州鄉小坑村黨支部書記彭道發懊悔地説。

 事情得從2020年崇義縣委巡察組對豐州鄉的常規巡察説起。

“2017年2月6日是農曆元月初十,根據咱們這兒農村習俗,農民基本都是過了元宵節才開始忙碌,小坑村怎麼未出元宵就開始在牛龍組平整路基了,還支付了挖機租賃費1.9萬元?”在查閲豐州鄉各村財務資料時,從審計局抽調的幹部小劉對一筆春節期間支出的“挖機租賃費”提出了懷疑。

經研究,我們巡察組決定根據財務票據所附資料,實地查看牛龍組公路建設情況並走訪部分羣眾和相關人員。

“路基在春節前就平整好了,是我們牛龍組的村民自己平整的。”談及通組公路修建情況,不少羣眾記憶猶新——為儘快解決出行難問題,2017年春節前,小坑村牛龍組村民經協商後,自行集資租賃挖機並出人出工對通組公路路基進行了平整。

那麼,為什麼票據上顯示村財務支付的1.9萬元挖機租賃費呢?帶着疑問,我們分兩組找該村村幹部尋求答案,向他們嚴肅地提出質疑。

“為什麼在春節期間就施工?施工人是誰?具體施工路段在哪裏,是否有現場照片……”面對巡察組的連續追問,小坑村時任村主任彭朝遠、時任村委委員彭道發先後低下了頭,承認了套取挖機租賃費的事實。

2017年初,彭朝遠、彭道發等人得知鄰村發放了村幹部獎勵性工資,認為自己作為村幹部,工作也很辛苦,經協商後,決定參照鄰村做法,為每名村幹部發放3個月的獎勵性工資。因無相關政策依據,不能直接從村財務列支發放,彭道發等人便虛構了《牛龍組公路平整合同》《挖機用時明細》等資料,並用他人名義虛開了“挖機租賃費1.9萬元”的税務發票,從村集體財務套取1.9萬元,準備用於發放村幹部獎勵性工資。

“但我們後來沒有發這筆錢。”彭道發在講清楚套取資金的過程後,趕緊説道。

原來,那段時間,恰好豐州鄉有村幹部因違規發放獎勵性工資問題受到了紀律處分,該鄉還為此開展了警示教育。彭朝遠、彭道發意識到不能頂風違紀,便放棄了發獎勵性工資的想法。

“那這1.9萬元用於哪裏了?”我們繼續追問。

“怎麼妥善處理已經套取的1.9萬元着實讓我們很頭疼,最後反覆討論,大家認為捐贈給貧困户‘最保險’。畢竟個人沒有得到這筆錢。於是,我們以“捐贈款”名義,將這1.9萬元分發給了本村的貧困户和部分村民。”

經過我們的耐心教育,彭道發、彭朝遠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願意積極配合調查,儘量挽回集體損失。

巡察組將該問題線索移交後,縣紀委監委及時啓動審查調查程序,2021年3月,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紀律處分。同時,豐州鄉黨委健全了村集體財務管理等制度,並進一步規範了村幹部獎勵性工資的發放。(江西省崇義縣紀委監委 蔡淑輝 || 責任編輯 徐夢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