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村主任汪某插手村裏污水工程,還虛增工程量套取資金。”
2020年4月,浙江省開化縣紀委監委接到一封反映蘇莊鎮富户村村主任汪某以權謀私、安排其弟弟參與污水工程等問題的信訪舉報件,舉報內容清楚、細節詳實,縣紀委監委隨即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
查閲資料發現,富户村污水工程共計支出200萬餘元,包含原材料購買支出69萬餘元、務工工資支出118萬餘元及其他款項,上述支出中村主任弟弟領取材料及運輸款等費用共計32.5萬元。同樣規模的污水工程,橫向對比其他村,富户村污水項目人工工資高出很多。
費用裏會不會有貓膩?帶着疑問,調查組隨即找到村主任汪某進行談話。
“你們村的污水項目,人工是怎麼記賬的?”
“村裏和他們項目組的都要記工,雙方核對無誤後才能報賬。”汪某振振有詞,並向調查組展示由一名村支委和一名村委輪流記錄的村工程項目記工本。
記工本雖然是人工記錄,但包含着工程每日務工情況。調查組隨即將項目記工本與村污水工程原始記工單和實際報賬憑證進行比對,發現實際務工費與原始記工單的數目並不一致。
調查組明確了問題方向,並再次對汪某進行談話。“我不知道的”“我不清楚的”“我只是在發票上籤了個字”……第二次談話,汪某試圖用一個“不”字否認所有問題。
“要想讓他開口,就必須要有實實在在的證據”。調查組隨即兵分兩路,一路對初期篩選的人工工資超5000元的55人進行信息核對。果然,發現其中22人在村級工程上務工概率較低,其中16人經營飯店或零售店、3人長期在外鄉務工、另有3人為村幹部親屬。另一路對汪某弟弟的報銷發票和記賬憑證進行一一排查,並從兩位負責監工的村委處瞭解到汪某為其弟弟承攬污水工程原材料供應業務“打招呼”的情況。查清部分事實之後,縣紀委監委對汪某予以立案審查調查。
“由於前期村集體在一些飯店、超市裏有消費,費用就從這個污水工程款裏支出了。”被立案後,汪某突然通過蘇莊鎮紀委轉告調查組“要主動坦白一些事情”的決定,並交代了虛套人工工資15.9萬元的事實。
“雖然他主動交代,但是這15.9萬跟我們前期瞭解掌握的可疑支出款仍有多處不一致,會不會存在避重就輕情況?”調查組成員心中仍有一個問號。
隨後,調查組成員對前期篩選的55人開展逐一走訪,仔細核對務工時間、天數等信息,終於查清富户村實際虛報人工工資24.39萬,並掌握了汪某套取工程資金1.57萬元用於個人開支的情況。
“當時拿過來報賬的時候,我想着大家都是村裏人,也沒仔細核對就直接簽字了。”被問及為何賬目上務工情況與實際不一時,負責財務的村支委表示。調查組繼續查看相關資料發現,人工工資和汪某弟弟的砂石料款均未經村“兩委”集體討論,就直接支付給相關方。
在鐵證面前,調查組第四次找到汪某開展談話。這一次,汪某終於如實交代了其虛套污水工程人工工資、幫助親弟弟承攬業務和虛開發票等違紀違法事實。
2020年9月,汪某因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開除黨籍、責令辭去村主任職務處分。(通訊員 葉夢婷 毛躍輝 || 責任編輯 郭興)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