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與騰訊的官司又有新“瓜”可吃了。
2月22日,據抖音方面消息,2月初,因不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騰訊不正當競爭案移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管轄權裁定,抖音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福建省高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該法院已於2月19日決定對該案立案審理,案號為(2021)閩民轄終26號。
上述案件並非2月初被法院受理的抖音起訴騰訊涉嫌壟斷案,而是可追溯到2019年的一樁案件。
當年9月,抖音相關運營公司對騰訊相關公司提起了不正當競爭訴訟。抖音認為,騰訊運營的微信和QQ平台,通過技術手段限制用户在微信及QQ相關渠道分享抖音的行為,而其他同類產品,如微視、騰訊視頻、快手等均未遭遇騰訊限制,因此該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抖音要求騰訊解除限制、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9000萬元。
騰訊卻認為,該案是“抖音”短視頻產品使用微信、QQ開放平台時產生的合同糾紛。因此,騰訊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該案應在合同約定的管轄地,即深圳市相關法院進行審理。
2020年12月,福州市中級人民級法院對抖音訴騰訊不正當競爭案做出管轄權裁定:認定該案管轄權應按照微信、QQ開發者協議約定,歸屬協議簽署地所在法院,即將本案將移送至深圳市中院審理。
今年2月初,抖音再次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提交訴狀,起訴騰訊涉嫌壟斷,並得到受理。抖音方面主張,騰訊通過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構成了《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
早在2018年,抖音與騰訊的衝突便已開始升級。當年上半年,微信“封殺”了字節跳動旗下多個鏈接。5月,還有微信公眾號發佈針對字節跳動的黑稿,但資料中的視頻來源卻非抖音,字節跳動創始人張一鳴與騰訊創始人馬化騰還因此出現微信朋友圈對峙的情況,並最終對鋪公堂。
因騰訊總部位於深圳市南山區,該公司所涉案件大多被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受理,且勝訴率極高,一直被網友戲稱為“南山必勝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