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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長:故意隱瞞風險地區行程 兩人被給予行政警告處罰

由 忻素芹 發佈於 綜合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7月7日,據天長髮布微信公號消息,因故意隱瞞風險地區行程,兩人被給予行政警告處罰。

關於對泗縣返天人員王某某、張某某未主動報備行程給予行政警告處罰的通報

2022年6月25日,天長市千秋街道西湖社區居民王某某、張某某一家三口自駕前往宿州市泗縣黑塔鎮小梁村,6月26日返回天長,當日泗縣公佈發生本土疫情,但王某某、張某某未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備行程,王某某於6月28日、30日自行去天康醫院核酸檢測兩次,張某某和女兒於6月30日在經八路核酸採樣小屋進行核酸檢測。7月5日 ,接到上級大數據推送信息後,千秋街道西湖社區第一時間對王某某全家採取居家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控措施。

王某某、張某某故意隱瞞風險地區行程,未按規定履行報備手續,未履行疫情防控個人責任,王某某作為快遞員於6月27號起繼續派送快遞,出入多個公共場所,直至被社區落實管控措施,給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帶來較大風險。公安機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王某某、張某某予以行政警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再次提醒從疫情發生地所在城市來(返)天人員和廣大市民務必履行個人防控責任,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及時、準確、完整提供自己的行程信息。對不如實報告、虛假報告、刻意隱瞞行程軌跡的,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