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向瀘寶
9月16日,咸豐縣人民檢察院建議縣人民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開庭審理了關於黃某、張某某等7起涉嫌危險駕駛罪案件,庭審時間共計不到1個小時,平均8分鐘審結一起案件,這比普通刑事案件庭審快了好幾倍。
這7起涉嫌危險駕駛罪案件由公安機關統一移送至檢察院,檢察院集中受理,審查後決定適用速裁程序之日起,10日內集中移送法院開庭審理,真正實現速裁案件在審查、起訴、開庭整個過程中“無障礙”運轉。
時間提速,被告人權利不能減,庭審前,該院已訊問這7起案件被告人、告知其訴訟權利義務,聽取了被告人和值班律師的意見。在充分聽取被告人意見後,由被告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速裁程序告知和徵求意見書等法律文書以保證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省去了法庭調查和辯論等常規程序,最終,法院以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和被告人各自不同的量刑情節,對7名被告人分別判處1個月15日至2個月15日不等的拘役並處罰金的刑罰。
編輯:曹征服
【來源:咸豐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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