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東京1月26日電 自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嚴重核泄漏事故至今,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簡稱東電)在核事故處理方面措施不力、漏洞甚多,留下眾所周知的誠信赤字。
近日,有關福島第一核電站的事端不斷,先是日本媒體曝出東電在核電站“凍土擋水牆”附近發現冷凍液泄漏,緊接着又有福島居民以患癌為由起訴東電索賠。請看新華社記者的報道——
東電:對環境沒影響
受2011年3月11日發生的大地震及海嘯影響,福島第一核電站1至4號機組發生嚴重核泄漏事故,其中1至3號機組堆芯熔燬。因核電站地勢西高東低,東部朝向太平洋,為防止地下水繼續流入核電站所在建築物的地下而導致核污水增加,東電公司於2014年6月在核電站1至4號機組周邊開建周長約1.5千米的“凍土擋水牆”,2017年起全面啓用。
日本廣播協會電視台日前報道,東電本月16日在“凍土擋水牆”附近發現泄漏的冷凍液,推測約為4噸,其成分是起製冷劑作用的氯化鈣溶液。
對此,東電稱,這種液體不是有害物質,對環境沒有影響,“凍土擋水牆”本身功能未受到影響。
2021年10月,福島第一核電站的“凍土擋水牆”曾出現地下温度異常升高問題。當時,東電也稱“凍土擋水牆”功能未受影響。
這是2017年10月12日在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內拍攝的1號、2號、3號和4號反應堆(從左至右)。新華社發
6名原告:在壓抑中沉默10年
2011年福島核電站核泄漏事故至今,日本先後至少有上萬名原告發起30多起訴訟,向東電索賠避難經濟賠償以及失去家園精神損失費。
本月27日,又有6名原告將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以受核泄漏影響而患上甲狀腺癌為由,要求東電賠償共計6.1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421萬元)經濟損失。
原告律師團日前在東京的記者會上説,這是福島居民首次以甲狀腺癌發病為由起訴東電要求賠償。
6名原告年齡在17至27歲之間,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核泄漏事故時他們均居住在福島縣。事故發生後,他們被診斷為甲狀腺癌。其中2人手術切除甲狀腺一側,4人因癌症復發已切除全部甲狀腺。有人因復發接受多次手術,有人癌症已轉移到肺部。
核泄漏事故後,一項對福島縣民的健康調查結果顯示,18歲以下38萬人中,至少260人被診斷為甲狀腺癌或疑似甲狀腺癌。
2月20日,在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附近的污染土中期存放設施內,工作人員準備卸下裝有污染土的黑色袋子。新華社記者 華義 攝
日本政府曾聲稱“核泄漏事故不會損害健康”。律師團指出,出於對日本官方表態的忌憚,原告擔心自己主張“因核泄漏事故患癌”而受到抨擊,這10年來一直在壓抑中保持沉默。其間,因為需要治療和手術,有人不得不放棄理想職業,有人從大學中途退學,今後還要擔心癌症復發以及未來能否結婚生子等問題。
律師團團長井户謙一認為,患癌導致他們升學、就職、結婚受到影響,東電應該承認是核泄漏事故造成的,儘快予以救助。
一名因癌症發病而放棄升學的原告説,核泄漏事故後福島縣內未成年人甲狀腺癌高發。他呼籲“東電應該承認與事故的因果關係,建立賠償制度”。
福島縣至今仍有不少民眾因輻射超標等無法返回家園。2021年12月數據顯示,至今仍有近3萬福島縣居民在該縣以外地區避難。(記者:姜俏梅、華義、鄧敏;剪輯:沈浩洋;編輯:馬曉燕、孫浩、馬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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