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吃3斤河魚,幾名男子花了11萬,還被判刑了

魚肉多少錢一斤?

幾十到幾百都有

但是幾萬元一斤的魚肉

你吃過嗎?

接下來咱們要説的這幾個人

吃了3斤魚

用11萬元“埋了單”

為吃3斤河魚,幾名男子花了11萬,還被判刑了

2020年1月30日下午,

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釣魚未獲,

李某提議炸魚或毒魚,

李某出資購買甲氰菊脂6瓶,

邀約陳某某、楊某某攜帶爆竹一道,

到遵義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龍潭溝,

先用爆竹炸魚未獲,

遂將6瓶甲氰菊脂全部倒入河流。

為吃3斤河魚,幾名男子花了11萬,還被判刑了

等待數十分鐘無魚,

李某又出資購買10瓶甲氰菊脂全部倒入河流,

數十分鐘後捕獲10數尾

總重約1.5千克魚回家食用。

當晚,河段大量死魚漂浮,

當地村民打撈數百斤,

最大個體重約4千克。

為吃3斤河魚,幾名男子花了11萬,還被判刑了

村民邊打撈邊報案

併發朋友圈要求嚴懲。

經鑑定,四被告人的行為

導致2.2公里河段魚類幾近滅絕,

河水、鱗片中檢出甲氰菊脂成分,

造成魚類損失22萬餘尾。

為吃3斤河魚,幾名男子花了11萬,還被判刑了

近日,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法院

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某、周某某、

陳某某、楊某某非法捕撈水產品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並當庭宣判,

判處被告人李某

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其餘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

緩刑一年六個月;

為吃3斤河魚,幾名男子花了11萬,還被判刑了

四被告人共同出資11.4萬元,

增殖放流魚苗22萬尾、

製作金屬材質長效禁漁公益宣傳警示牌80塊

在指定地點固定安放、

印製禁漁公益宣傳張貼畫1700張

在指定地點張貼。

四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

並已履行了主要義務。

法院丨審理

法院認為,四被告人採取炸魚、毒魚等禁用的方法捕撈水產品,炸魚未獲,又大量投放對魚類敏感毒性農藥,造成影響河段魚類幾近滅絕的後果,對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犯罪手段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應當從重處罰。鑑於四被告人到案後,積極增殖放流,修復生態,積極製作宣傳製品,並主動公開賠禮道歉,認罪態度較好,適用緩刑不致產生社會危害。四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破壞了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平衡,損害生態環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法院、百姓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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