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掃黑辦督辦的111起案件查處腐敗和“保護傘”4731人

“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111起案件,尚在偵查階段1起,審查起訴階段2起,審判階段57起,判決生效51起,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4731人。”11月27日,全國掃黑辦發佈山西李增虎案、內蒙古史春傑案、福建毛仁春案、青海馬成案等4起持續時間長、社會危害性大的黑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件。

記者注意到,此次發佈的4起案件均存在拉攏腐蝕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問題,辦案過程中呈現出紀檢監察機關與政法機關組建聯合專班同步上案、傘貪同查的特點。在山西李增虎案中,李增虎等人通過採石挖砂、非法佔地等方式大肆斂財,並通過兼職取酬、入股分紅、鉅額行賄等手段拉攏腐蝕國家公職人員為其撐腰。當地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同步上案調查,對羣眾舉報涉“保護傘”線索進行核查,先後對14名領導幹部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有39名黨員幹部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

內蒙古通遼市史春傑案也是如此。該組織盤踞當地長達20年,欺壓羣眾、以暴樹威、稱霸一方,違法插手煤炭市場,非法聚斂大額錢財,並拉攏腐蝕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為其違法犯罪提供幫助和庇護,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對此,當地紀檢監察機關聯合公檢法司等機關成立工作專班,運用大數據系統,採取信息碰撞比對、關聯圖譜分析、倒序辦案等手段,在股權信息、經濟往來中搜尋固定涉傘證據。經查,涉案違紀違法人員共44人,已立案審查調查7人、移送起訴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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