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行人靠右側通行
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識
然而個別非機動車騎行人員偏偏
“反其道而行”
將交通法規拋之腦後
這種行為不僅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
還帶來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
莒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嚴查嚴管非機動車
交通違法行為並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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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曝光台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莒縣交警提醒
遵守交通法規
切勿逆向行駛
信息來源:交警大隊
編輯整理:宣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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