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行刑前須破身 伊朗驚現奇葩的法律規定

  女子行刑前須破身,伊朗驚現奇葩的法律規定神秘的伊朗脱胎於我們古時所説的“波斯國”,這是一個具有濃烈宗教色彩的國家,也是一個神權至上的國度。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伊朗女性的處境始終無法伴隨着西方數波的婦女運動而獲得解放,女子監獄中的情況也與其他國家大相徑庭。

  在伊朗的法律中,男子15歲,女子9歲便可以判處死刑,判刑之後送進監獄,一旦年滿18歲便立即執行死刑。這些呆在監獄裏的女孩子們大多數已經被剝奪了生命的權利,她們唯一能做的事便是活着等死,她們中也有一小部分人會因為各種原因可以撤銷死刑,但這樣的機會非常渺茫。

  未成年少女便能被判處死刑的規定,導致了女子監獄中存在着不少年輕處女,於是在伊朗的法律中又出現了一個奇葩規定:不得處死年輕的處女。別誤會,這並不是要對年輕的處女網開一面使她們取死刑的豁免權,而是在行刑前,會派獄卒對其破身。

  一名不便曝光的伊朗動員窮人組織成員透露,伊朗規定不得處決年輕處女,因此監獄會在行刑前晚,舉行“臨時結婚”的儀式,這種儀式説穿了,就是讓扮演“丈夫”的獄卒將處女破身,解除不得處決處女的障礙。這名成員指出,他16歲加入組織,因表現受長官肯定,18歲被委以運行“臨時結婚”的“光榮任務”。

  他説年輕處女對“臨時結婚”的恐懼甚於隔天一早的處決,因此她們都會進行激烈的反抗,為使“婚禮”順利進行,一般在儀式前,獄警都會給這些女犯人服用安眠藥。17歲的Masha,她明年就要面臨生命的終結了。她曾經有一個相愛的男孩子,可父親卻始終不同意這場婚姻。也許是因為包辦婚姻,也許是因為這個男孩子家裏太窮。總之在一次激烈的爭吵中,她用身旁的刀捅進了父親的身體。哥哥們報了警,請求法官判處自己妹妹死刑,讓她血債血還。

  同樣17歲,很快面臨死亡的還有Zahra。她14歲被迫嫁給了一個男人,生下了兩個孩子。大概是生存條件太過惡劣,為了讓孩子能活下去,她最終選擇偷竊。在第三次入獄之後,她被判處了死刑。16歲的Sowgand因為海洛因而被判處死刑。那天她獨自在家,警察突然破門而入,從家裏搜出250公斤鴉片,30克可卡因,20克的海洛因。儘管她哭着向警察表示那些東西並不是她的,可是她依然被警察帶走並判處了死刑。

  15歲的Shaqayeq因搶劫商店被逮捕,一同犯案的男友則逃過一劫。男友不會再出現,她的生命也會在不久的將來被結束。在被關押的日子裏,只有外婆來看過她一次,她後悔,但是她沒有再重新做人的機會。15歲的Mahshid是那個幸運兒。雖然她因為非法同居和持有毒品而被判刑,但是她卻獲得了減刑。儘管馬上就要出獄,可是她的父母也因為毒品犯罪仍在監獄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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