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選吉時殺父 只因在乎面子?

  少年選吉時殺父,只因在乎面子?這件事情,值得廣大父母關注,怎麼管教一個孩子,讓孩子能夠身體和心理都健康的成長?

少年選吉時殺父 只因在乎面子?

少年選吉時殺父 只因在乎面子?

       14歲少年殺父竟選“吉時”

  14歲的張某,是重慶人。他輟學後,被父親帶至姜堰一拆遷工地打工。因父親管教太嚴,他一直懷恨在心。

  去年3月28日下午,張某在工地幹活時,父親嫌其懶,當着眾人面罵他,感覺失了面子的張某遂起了殺心。當晚他趁父親熟睡之際,用鐵榔頭砸腦袋、刀刺等方法,致其父親死亡。

  案發後,張某逃至重慶開縣老家。張某後受審時竟稱,之所以在晚10時22分動手,是在選一個“吉祥時刻”。

  據瞭解,張某1週歲時,母親就離家出走,一直未歸,父親張慶安為養家,長年在外打工,一般春節才回家,張某平時和80多歲的奶奶一起生活。

  法官評析

  未成年人犯罪,缺乏關愛、尋找刺激是主因。與成年人知道行為後果不同,青少年因為生活經驗不足等原因,他們並不知道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的嚴重性,其行為在法律上也通常被認為是“無預謀,缺乏意志力、控制力”的越軌行為。“家庭、學校、社區等要加強信息溝通,建立聯動機制,對有不良行為傾向的未成年人以及可能侵害未成人權益的人羣重點防控,開展源頭治理工作,防止違法犯罪的發生。”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紀阿林説。

  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盧愛華認為,從泰州地區來看,未成年被告人對心理諮詢矯正是歡迎的,也有一定的效果,她建議全面推廣心理矯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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