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木裏礦區非法開採事件引發廣泛關注。8月9日,青海省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初步認定,青海興青工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青公司”)涉嫌違法違規。總枱央視記者奔赴核心現場深入調查發現,興青公司沒有采礦許可證,也沒有探礦權。詳情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那麼,興青公司是否有環評手續?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又是否對其進行過處罰?
青海省生態環境廳曾兩次要求停工停產
興青公司卻未執行
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處處長侯天民表示,興青公司五號井項目沒有在國家整體規劃範圍之內,不具備辦理環評手續的資格,所以環保部門無法對其進行審批。
對於興青公司沒有環評手續而進行生產的違法行為,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當時名為青海省環境保護廳)先後於2010年3月、2011年6月向興青公司下達責令停止建設和生產的通知。然而,興青公司未按要求開展整改工作。
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對興青公司作出頂格處罰
2011年10月,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對興青公司作出職權範圍內的頂格處罰:對它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處罰了20萬元,擅自建設生產的行為處罰了10萬元,同時責令其立即停止建設、停止生產。
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局局長餘全盛透露,興青公司當時按照要求進行了停產整治。為了加強環境監管,木裏礦區於2011年成立了木裏煤田管理局(現更名為木裏煤田生態保護局),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
2014年8月,青海省委省政府叫停了木裏礦區一切開採行為,興青公司並沒有離開礦區,而是被青海省確定為礦坑邊坡整治試點企業。餘全盛説,“2014年,木裏礦區生態整治恢復期間,我廳多次到木裏礦區進行檢查,但興青公司給我們看到的都是它在邊坡整治的這些工程,木裏煤田管理局也沒有向我們反映過該企業有生產、開採的行為。”
熱評
儘管開採已被叫停6年,但8月13日,總枱央視記者在木裏礦區仍然發現大量存煤。對此,木裏煤田生態保護局(原木裏煤田管理局)工作人員回應,這是礦坑邊坡治理時清理出來的露頭煤。
興青公司的行為屬於“非法”,已是確定的事實。另一個事實是:儘管曾被叫停、曾被罰款,興青公司卻從未離開過礦井,而是換了一個“採坑邊坡治理試點企業”的身份,繼續靠“清理露頭煤”獲取鉅額收益。
所以,興青公司的行為是不是“邊治理邊開採”?如果是,又是誰為它開的綠燈?誰讓它成了“打不死的小強”?太多的疑問,都還有待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但斬斷伸進祁連山的盜採黑手需要多管齊下、需要狠抓猛打,卻是早就應該做好的事情。
多管齊下,需要監管部門切實擔起責任。在這起案件中,監管部門的麻木不仁觸目驚心,為何明明就是在眼皮子底下已經發生了十多年的事,卻非要等到媒體曝光後才去重視?
多管齊下,需要斬斷黑惡勢力的利益鏈條。在很多媒體的報道中,興青公司董事長馬少偉號稱青海“隱形首富”,十年前就被網友稱為“西霸天”,其14年來大張旗鼓、無證非法採煤2600多萬噸,獲利超百億元。但每次上面派人視察,興青公司都能憑藉分秒不差的可靠“情報”安然避險。所以,十幾年都“沒被發現也沒人敢管”的興青公司,不得不讓人懷疑其背後的利益鏈條究竟有多長!
8月14日,木裏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第一次會議,要求必須嚴明整治責任,把該擔的擔子擔起來,把該負的責任扛起來。我們期待真相快些浮出水面,也希望不要再有這種違法企業瞞天過海,危害環境,更危害百姓、禍亂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