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經濟週刊
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訊 6月5日,據最高檢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白英、許洋、黨振清決定逮捕。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白英決定逮捕
山西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白英(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運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白英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許洋決定逮捕
雲南省迪慶州委原副書記許洋(副廳級)涉嫌受賄,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對許洋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陝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黨振清決定逮捕
陝西省漢中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黨振清(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陝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銅川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銅川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黨振清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編輯:王新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