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參議員羅恩懷登和民主黨眾議員羅康納上週提出了一項法律修正案,希望第一次世界大戰的《1917間諜法案》 (1917年間諜法)能夠得到更新,以包括對記者和網絡安全研究人員的保護,他們在披露政府機密或政府秘密時不會被起訴。
兩位議員説,間諜法是在1917年美國正式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起草的,如果有人向敵人提供可能干擾戰爭的信息,這將被視為犯罪。
懷登説美國記者從來沒有因為他們寫的文章而被起訴,特別是當這些文章是關於政府可能利用情報機構來尋求政治利益的時候,但是特朗普和巴爾已經利用間諜法來對付那些泄露他們不想讓外界知道的秘密信息的人。該修正案將確保只有那些擁有安全權利但不當披露機密信息的人才能被起訴。
卡納説,在某種程度上,美國具有新聞自由、透明和制衡機制正常運行的優勢。
因此,他們認為應該修改《1917間諜法案》,以便尋求、獲取或發佈政府機密的記者不會被起訴。每個議員都應該有平等的機會獲得機密信息。它還允許聯邦法院、聯邦通信委員會、聯邦貿易委員會以及隱私和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監督隱私的濫用。與此同時,也有必要確保那些網絡安全研究人員在公眾使用的加密算法或通信程序中發現秘密政府後門,並將研究結果公之於眾,不會受到刑法的懲罰。
Wyden和Khanna強調,政府有權決定是否隱藏其監控後門,但發現他們的學術研究人員或信息安全專家不應面臨法律風險。
如果這項法律能夠成功修訂,未來的安全研究人員將能夠分析由美國政府創建的移動應用、通信協議或算法,並且能夠暴露相關的漏洞和後門,而不會被起訴。
然而,這並不意味着安全研究人員可以為所欲為。這條規則似乎只適用於白帽黑客,因為如果他們侵入政府系統並竊取美國政府機密信息,美國,他們可以通過使用現有的計算機欺詐和濫用法案(CFAA)來懲罰他們。
此外,新法律不能免除斯諾登,這位著名的告密者的刑事責任,因為斯諾登是中央情報局和國家安全局的僱員,這顯然違反了與兩國情報機構的協議。然而,維基維基解密的創始人朱利安阿桑奇(Julian Assange)可能會從中受益,他因發佈大量美國政府機密而被指控犯有《1917間諜法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