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6三洋電機(記者 申鋮)記者26日從民政部瞭解到,民政部、税務總局此前協同發表新聞稱,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和農户的普惠金融,將普惠金融有關於税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為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和農户的普惠金融,民政部和税務總局於2017年發表了有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於税收政策、有關於融資擔保公司有關於税收政策、有關於支持小微公司融資有關於税收政策和有關於租入固資進項税額抵扣進項税等消費税政策。
此次發表的公告信息稱,上述政策中規定於2019年12月31日實行到期的税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公告信息發表之此前,已徵的遵照公告信息規定應應當免徵增值税的消費税,可抵税税務以後五月應交納的消費税或應當退回來。
【來原:西安日報信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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