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優化上市條件 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標準

  深交所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修訂徵求意見稿)》修訂説明。規定優化上市條件,綜合考慮預計市值、收入、淨利潤等指標,制定多元化上市條件,以支持不同成長階段和不同類型的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一是適當完善盈利上市標準,要求“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四是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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