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存摺不能取錢,不合法理
“郵儲銀行説我存摺被廢除,裏面的錢取不出來,你們能不能幫忙想想辦法?”5月12日,四川省萬源市固軍鎮的老大爺張莆方稱前段時間在整理房間時翻出一本10多年前的存摺,上面還110多元錢,坐車去銀行取錢被拒。張莆方説自己已86歲,是村裏的五保户,為了取錢白跑一趟,心裏有些鬱悶。(5月14日北京晚報網)
老人的這本存摺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放,封面有表層脱落的痕跡但沒有損毀,右下角的“活期存摺”字樣特別顯眼。翻開存摺內頁,所有信息均清晰可見——開户日期為2008年6月10日,開户網點為萬源市舊院儲蓄所,賬户類型為個人結算賬户,上面也蓋有銀行印章。銀行櫃員查詢有關信息,認定老人確實有100多元的錢款,但由於此存摺已被撤銷,錢無法取出。
雖然前幾年一些銀行對一些睡眠賬户和銀行卡進行了清理,但如果卡上有錢的,假如要清理,必須通知持卡人將卡上錢取走,而這個銀行卻在沒有通知持卡人的情況下,擅自將老人的銀行存摺撤銷。這種做法給人有點耍無賴的感覺,試想,如果其他銀行都這樣做,那百姓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
所謂睡眠卡是指在一定時間內沒有使用的或者新申領還沒有激活的卡,至於睡眠卡如何認定,目前不同的銀行規定不一樣,比如農業銀行規定賬户餘額為0,且連續18個月內沒有動態交易,銀行系統將轉為睡眠賬户,成為睡眠賬户,5年內仍然沒有激活,將被系統集中註銷,這種做法還是比較合理的,畢竟沒有侵犯了持卡人的權益。而本案中的這家銀行卻在持卡人存摺上還有錢的情況下,就將存摺撤銷了,等於將持卡人的錢裝進了銀行的腰包,這是十分不講理的。
不管怎麼樣,老人的這張存摺裏的錢是不能不還給老人的。銀行信息記錄老人確實有這筆錢,銀行應該將這筆錢還給老人,但信息系統無法支付,説明這家銀行的支付系統存在問題。按理説,銀行是公民最信任的地方,如果銀行內部出現問題,自身肯定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必須保障民眾的權益。
在法律當中明確規定,國家保護個人合法儲蓄存款的所有權以及合法權益,鼓勵個人參加儲蓄,像是如果自己的存摺不能夠兑現的行為便是銀行的違規,已經剝奪了作為存款人的合法儲蓄的權利。因此,希望這家銀行能儘快讓老人把錢取出來,同時,對像這位老人這樣的情況的持卡人,銀行可以通過多種手段通知持卡人,將錢取出來,然後進行消卡。在最大限度地在維護儲户權益的同時,使資源得到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