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丨中小微企業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延長 配套激勵措施調動銀行積極性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關於抓好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工作的十條措施》系列發佈會第二場,介紹加大信貸資金支持力度,全力做好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金融支持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這次中小微企業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適用於兩類貸款,一是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期間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要應延盡延;另一個是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業貸款和大型國際產業鏈企業(外貿企業)等有特殊困難的企業貸款。為充分調動地方法人銀行執行這一政策的積極性,我們對地方法人銀行執行普惠小微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給予一定激勵。激勵的方式是,通過與地方法人銀行簽訂利率互換協議,對地方法人銀行按辦理延期還本普惠小微貸款本金的1%給予激勵。對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本金延期,符合人民銀行宏觀審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銀行可以享受這一激勵政策,包括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和民營銀行。
為預防銀行層面的道德風險,我們設置了三道保險:首先,地方法人銀行要以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正式文件形式向人民銀行報送延期貸款的台賬,也就是説,銀行首先要對材料真實性負責。然後,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通過地方法人銀行相關會計報表與貸款台賬交叉核對等方式對銀行報送的台賬數據進行初審,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進一步對台賬數據進行復核,確保地方法人銀行所提供數據真實、準確、完整。最後,人民銀行會同同級銀保監部門,對地方法人銀行延期還本付息業務開展情況進行核查,發現地方法人銀行違規騙取激勵資金的,或相關貸款不符合激勵政策等行為的,人民銀行將收回已發放的激勵資金,取消該銀行申請激勵資金的資格,並依法予以懲戒。
(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