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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業百萬年薪“金領”江湖生變!事前資格准入遭取消,保代羣體不再稀缺

由 南宮丹紅 發佈於 財經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記者 |滿樂

券業百萬“金領”江湖生變,保薦代表人事前資格准入取消。

6月12日,證監會發布了修訂後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保薦辦法》),調整保薦代表人資格管理。取消保薦代表人事前資格准入。保代資格門檻中最重要的“保代考試”和“項目協辦人經驗”均被取消。

修訂後的《保薦辦法》規定,保薦機構履行保薦職責,應當指定品行良好、具備組織實施保薦項目專業能力的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保薦工作。

而保薦代表人應當熟練掌握保薦業務相關的法律、會計、財務管理、税務、審計等專業知識,最近5年內具備36個月以上保薦相關業務經歷、最近12個月持續從事保薦相關業務,最近3年未受到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組織的重大紀律處分或者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重大行政監管措施。

中國證券業協會則會制定保薦代表人自律管理規範,組織非准入型的水平評價測試,保障和提高保薦代表人的專業能力水平。

此前保代准入門檻中最關鍵的“考試”和“協辦人”要求均被取消。修訂前的《保薦辦法》規定,保代需“參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且成績合格有效”,且“最近3年內在境內證券發行項目中擔任過項目協辦人”。

“以後(申請保代資格)就簡單了”,“市場上的保代數量也會增加了,保代不那麼值錢了”。對於新規的發佈,不少業內人士抱有相似的看法。

2004年,國內資本市場開始實施保薦制度,首批609名保薦代表人也在當年產生。至今十數年間,國內保代數量已擴容近7倍,據中國證券業協會最新資料顯示,目前國內共擁有保薦代表人4094名。按照現行規定,IPO、再融資等保薦類業務均需要兩名保薦代表人簽字,才有資格向證監會報送發行申報文件。這樣的關鍵地位結合高收入和高准入門檻,讓保代一度成為金融行業中的“金領”。

“保代門檻無疑是下降了,過去協辦人要求上,還會出現論資排輩輪不到簽字的情況,現在也不用糾結這個點了。整體也是在新證券法下減少資格類行政許可”。有華東地區大型券商資深投行人士稱。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4年,國務院就發文“保薦代表人註冊”這一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取消,保代資格審核下放至中證協。而此次《保薦辦法》又將審核的權力下放到證券公司頭上。

“現在是要加大對機構的責任約束,讓機構完善內控去管人,降低個人的話語權,避免機構被個人牽扯而導致內控失效的情形”,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表示,過去較高的保代門檻,讓保代成為行業中的稀缺資源,在審核項目上具有過高的話語權。門檻放寬後,保代數量增加則將弱化這一情況。

雖然門檻迎來下調,但業內人士也均向界面新聞記者反映,保代的准入要求也不是“一抹到底”。

“相應的細則還會再出台,去明確如何界定何為‘熟練掌握保薦業務相關的法律、會計、財務管理、税務、審計等專業知識’”。上述華南地區券商資深投行人員稱。他還表示,雖然《保薦辦法》要求,中證協組織的水平評價測試為“非准入型”,但如果不能通過測試也無法獲得保代資格。

據他透露,中證協正在制定保薦代表人自律管理規範,將“保薦代表人應當熟練掌握保薦業務相關的法律、會計、財務管理、税務、審計等專業知識,具備組織實施保薦項目的專業能力”的准入條件,標準化為“取得保薦代表人水平評價測試60分(含)以上成績”。如果水平評價測試未能及格,則需要出具法律或會計的相關專業資格證明才能成為保代。

“整體門檻還是下降了,以我來説憑藉註冊會計師資格就應該可以獲得保代身份了”,北京地區一位尚未通過保代考試的投行人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