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發改委: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不是要對煤炭實行政府定價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財經

2月24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有關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負責同志(價格司司長萬勁松,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價格司副司長周伴學)出席發佈會。

國家發改委政研室副主任兼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介紹,去年四季度以來,針對煤炭供需偏緊、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方面綜合採取措施,持續加強煤炭市場價格調控監管,全力做好煤炭保供穩價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當前全國煤炭供應和價格總體平穩。為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促進煤炭價格合理形成,近日我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不是要對煤炭實行政府定價,目的是在堅持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建立價格區間調控機制,實現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防止煤炭價格大起大落。

我們都知道,上世紀90年代,煤炭價格逐步放開由市場形成,多年來國家也不斷完善煤炭市場機制,引導煤炭價格合理形成。但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煤炭的市場機制還不完善,加之投機炒作推波助瀾,部分時間存在市場失靈的情況,導致煤炭價格大起大落。

從多年市場運行情況看,煤炭市場價格客觀上存在一個合理區間,當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時,煤炭的產供儲銷能夠平穩運行,煤炭、電力上下游能夠實現協調發展。當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過度下跌或過度上漲時,都會帶來不利影響,甚至危及能源安全穩定供應,近年來有過多次教訓。比如,2015年,煤炭價格過度下跌,導致煤炭企業普遍虧損,生產積極性嚴重不足,影響行業的健康發展;去年10月份,煤炭價格脱離供求基本面、短期內大幅飆升,燃煤發電行業虧損嚴重,影響電力安全穩定供應,也損害了經濟平穩運行。經歷去年煤炭價格非正常上漲後,各方面迫切希望國家完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防止煤炭價格大漲大跌,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

我國煤炭自給率超過90%,我們自有資源的完全能夠滿足需求,上下游關係又長期穩定,明確價格合理區間、強化區間調控、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完全具備條件。這次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也是在總結多年來價格調控實踐經驗、充分考慮煤炭市場運行規律的基礎上,對煤炭價格機制的重大改革,也是充分發揮我國的制度優勢,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在大宗商品市場價格調控領域的一項重大機制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