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約90萬元!竟只靠假公章假合同……保險消費者如何避免“高收益”的坑?

又有保險消費者掉進了高收益這一陷阱。7月28日,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近日,據媒體報道,曾任某大型保險公司業務員的王某盯上了幾位年紀較大、手頭又有閒錢的中老年羣體,利用自己保險業務員的身份,取得對方信任,通過偽造公司公章等手法,詐騙三名原保險公司中老年客户共計約90萬元。

詐騙約90萬元!竟只靠假公章假合同……保險消費者如何避免“高收益”的坑?

業內人士表示,很多消費者對於保險條款、保險知識以及保險憑證這些專業知識都比較陌生。所以要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冷靜分析,多方求證。高收益往往伴隨高風險,保險消費者應自覺抵制各種誘惑,避免上當受騙。

又有用户掉進“高收益、假合同”陷阱

三名客户竟被同一保險業務員共騙了約90萬元,該保險業務員是怎樣誘導客户“上鈎”的?

據媒體報道,王某曾任某大型保險公司業務員,他謊稱公司有多款年化6.5%-9.4%的理財產品,比如年化收益6.5%、為期一年的這款線下理財產品,每購買10萬元可返現800元。同時還用上了宣傳營銷時慣用的話術:特意給老客户留了名額,數量不多,先到先得。

如此高額收益,比銀行存款不知道高出了多少,很難不讓人不心動。出於信任,李某和趙某當天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了20萬元和10萬元的理財產品。而後,王某將事先偽造並蓋好公章的理財合同交給二人。

嚐到初次的“甜頭”後,詐騙分子的犯罪動機往往難以“止步”。王某不僅沒有收手,反而更加肆無忌憚地憑藉“高收益”實施詐騙。王某繼續以8.8%、9.4%等高年化收益理財產品為名,誘騙李某和趙某購買。截至2021年5月,二人共9次向王某購買了約80萬元的“理財產品”。然而,被騙的竟然不止兩人,王某的又一名保險客户張玫(化名)報案稱,她同樣被王某哄騙在某金融App上貸款10萬元購買了年化收益率25%的保險公司理財產品。

消費者掉進上述“餡餅”的情況並不鮮見。近年來的保險詐騙案例顯示,有的保險業務員會在假合同上把保險費的金額降低,保險費率提高,保險期限延長,並標註“特惠險種活動”。導致保險消費者“兩手空”,既被坑了錢,也沒有得到保險保障。也有案例顯示,有的保險消費者找熟人投保,收到了電子保單,出險報案時才發現保險公司沒有該保單或保障項目減少,導致自己的損失得不到補償。

“金融領域的詐騙活動近年來一直處於各部門聯合重點打擊階段。在嚴格的監管政策下,保險領域詐騙活動較少,但偶有發生。”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副秘書長宋佔軍表示,部分代理人違法犯罪加之一些消費者獲取高額收益的動機,是出現個別保險詐騙活動的根本原因,也是整個金融領域詐騙活動出現的根本原因。

給錢前要小心!官網等多渠道可驗保單真偽

通過保險詐騙案件不難發現,面對被“精心設計”的假章、假合同時,加之對保險知識知之甚少,消費者很容易對高收益放鬆警惕並輕易相信。那麼保險產品高收益可信嗎?

銀保監會近年來多次強調,“在現階段的經濟條件下,任何產品如果承諾收益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準備損失全部本金,並且還強調宣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詐騙”。

對於如何判定保險產品,保險合同是否來自正規渠道、屬於正規產品,宋佔軍表示,在人身保險產品尤其是新型人身保險產品中,產品收益率都是不確定的。凡是承諾高額收益率(如超過6%)的產品一定是詐騙活動,凡是要求向個人賬户轉賬的代理一定是詐騙分子。在購買長期人身保險合同後,沒有收到保險公司回訪的產品一定是假保單。客户也可以通過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或登錄官網等方式驗證保單真偽。

北京商報記者聯繫了多家保險公司客服了解到,保險消費者可通過保險公司App、官網以及官網的客服熱線、櫃面或其他正規渠道投保,投保成功後,一般可通過保險公司App、官網等在線方式實時核驗保單真實性。

在確認保險產品是否真實的同時,消費者還應在付款環節提高警惕。“在支付保險保費時,一般通過銀行卡或微信支付給保險公司或相應的保險經紀公司,而不能轉給個人,也不能轉給不帶‘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字樣的其他機構。”資深精算師徐昱琛此前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

投保的最後一個環節是索取投保憑證。業內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建議,消費者應更看重的是電子憑證或保險公司數據庫中的憑證,而不是業務員給的紙質憑證。

不過,有的消費者認為自己已經“全副武裝”,能做到萬無一失,這種心理完全不可取,因為騙子的手段可能會升級或者以另一種形式“現身”。要想詐騙案件“清零”,還有待消費者親自從源頭斬斷部分保險業務員的“罪惡之源”,提高保險知識水平。

“只有事前做足功課,才能讓詐騙分子‘無計可施’。”某壽險公司高管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消費者可以多參與和了解行業及有關部門組織的保險知識科普活動,很多保險公司也會在線上平台發佈防詐指南以及保險科普,可以進行關注。記者瞭解到,7月20日,雲南銀保監局發佈的信息顯示,轄內保險機構可以通過組織現場宣傳活動、網點張貼宣傳海報或橫幅、發放紙質宣傳冊、發佈新聞信息、宣傳片等形式開展養老詐騙宣傳教育的工作。

“從保險防詐宣傳中,消費者可以從正面瞭解如何查詢、辨別真偽保單,也可以通過反面案例為切入點,對熟人詐騙、‘蘿蔔章’等案例進行‘舉一反三’,提高警惕。”上述壽險公司高管表示。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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