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泰隆村鎮銀行違法被罰 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6日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發佈對福建福清泰隆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福清泰隆村鎮銀行”)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福銀罰字〔2021〕41號顯示,福清泰隆村鎮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對該行罰款20萬元。
福銀罰字〔2021〕43號顯示,時任福建福清泰隆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行長助理陳友仕,對福清泰隆村鎮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對其罰款1萬元。
福銀罰字〔2021〕38號顯示,時任福建福清泰隆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黃子正,對福清泰隆村鎮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對其罰款1萬元。
資料顯示,福清泰隆村鎮銀行大股東為浙江泰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