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

證券代碼:000504 證券簡稱:南華生物 公告編號:2021-05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2.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3.第三季度報告是否經過審計

□ 是 √ 否

一、主要財務數據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二)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的具體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的具體情況。

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項目的情況説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不存在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三)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二、股東信息

(一)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二)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三、其他重要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一)訴訟事項

2018年10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杭州中院)寄達的《起訴狀》和《應訴通知書》(〔2018〕浙01民初4088號),杭州中院於2018年10月26日受理浙江金時代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簡稱“金時代”)向本公司提起的“技術秘密許可使用合同糾紛”訴訟,金時代訴訟要求本公司支付剩餘的技術授權費500.00萬元、逾期付款違約金200.5萬元、銷售提成費用37.49萬元、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技術授權許可協議》及本案訴訟費用;2019年4月1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就“技術服務合同糾紛”相關訴訟,並經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移送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1月13日立案[(2020)浙01民初49號];2020年10月,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2018]浙01民初4088號)及《民事判決書》([2020]浙01民初49號),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分別駁回金時代的全部訴訟請求,並承擔案件受理費,駁回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並承擔相應訴訟受理費;金時代及公司均於2020年10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最高人民法院已於2021年6月2日就公司與金時代訴訟事項進行合併審理,目前上述案件尚未最終審判。

(二)重要合作事項

2021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華和平醫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華和平”)與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以下簡稱“紅基會”)簽署了《關於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博愛基層公衞援建計劃”的合作協議》,雙方同意就紅基會委託南華和平運營維護紅基會“博愛基層公衞援建計劃”援建的基層衞生院(站)的有關事宜開展深度合作。為順利實施“博愛基層公衞援建計劃”,南華和平分別於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8日與騰訊雲計算(長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藍衞通科技有限公司、萬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廣東省東莞國藥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南華和平分別與各方約定深化長期合作基礎,促進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發揮雙方優勢,合作建設約定區域內的“博愛基層公衞援建計劃”項目。目前上述框架協議尚在履行中。

四、季度財務報表

(一)財務報表

1、合併資產負債表

編制單位:南華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法定代表人:劉天學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林鵬彬 會計機構負責人:陳一

2、合併年初到報告期末利潤表

單位:元

本期發生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的,被合併方在合併前實現的淨利潤為:0.00元,上期被合併方實現的淨利潤為:0.00元。

法定代表人:劉天學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林鵬彬 會計機構負責人:陳一

3、合併年初到報告期末現金流量表

單位:元

(二)財務報表調整情況説明

1、2021年起首次執行新租賃準則調整首次執行當年年初財務報表相關項目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是否需要調整年初資產負債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調整年初資產負債表科目的原因説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租賃準則。根據新舊準則銜接規定,公司可選擇根據首次執行新租賃準則的累積影響數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不調整可比期間信息。因此,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變更會計政策,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數。上述新租賃準則的實施預計對公司財務報告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2、2021年起首次執行新租賃準則追溯調整前期比較數據説明

□ 適用 √ 不適用

(三)審計報告

第三季度報告是否經過審計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南華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0月30日

證券代碼:000504 證券簡稱:南華生物 公告編號:2021-048

南華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南華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21年10月29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通知於2021年10月27日以郵件、短信方式送達公司全體董事。會議應參與表決董事7名,實際參與表決7名。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議案審議情況

《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

公司編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季度報告公告格式》等規定,能充分反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實際經營情況。

會議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並通過了《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

三、備查文件

經與會董事簽字並蓋章的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南華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0月30日

證券代碼:000504 證券簡稱:南華生物 公告編號:2021-049

南華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南華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定於2021年10月29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通知於2021年10月27日以郵件、短信方式送達公司全體監事。會議應參與表決監事3名,實際參與表決3名。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議案審議情況

《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

經審核,公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議《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會議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並通過了《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披露的相關公告。

三、備查文件

經與會監事簽字並蓋章的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南華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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