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6日電 國家税務總局今日發文,公佈對女演員袁冰妍及其關聯企業偷逃税案件的處理。
圖片來源:國家税務總局官網
文章提到,前期,重慶市税務部門通過分析發現袁冰妍存在涉税風險,經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後,袁冰妍仍整改不徹底,加之其關聯企業存在偷逃税嫌疑,依法對其開展了税務檢查。
經查,袁冰妍取得部分勞務報酬未依法辦理納税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税;並將部分用於個人的消費性支出在其控股關聯企業違規列支,少繳個人所得税。其關聯企業存在將用於個人消費性支出在企業違規列支少繳增值税、企業所得税,以及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等涉税問題。對此,重慶市税務局第七稽查局依法對袁冰妍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7.38萬元;對其關聯企業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2.98萬元。
依法納税,是每個公民基本的義務。作為公眾人物,不能一邊享受流量帶來的高額財富,一邊卻想方設法偷税逃税。近幾年,多位明星因税款涼涼,但縱然有如此多前車之鑑,但仍有人心存僥倖,經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後,仍不引起重視,最後結果註定涼涼。
學藝先學德,做戲先做人。不要以為有了名氣,坐擁粉絲的喜愛就可以為所欲為,無視法律紅線,最後只能淪為“法制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