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的加快,公司治理結構也經歷着一系列的變化。在此過程中,中梁也正建立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持續以有效的內部管理創造更多價值。
本期《梁·書》,我們與愛學習的梁小獅一起走進《公司治理與價值創造》,深度探討企業發展思維,探究公司治理與價值創造之間的關係幾何?在學習中不斷進步,有所獲益。
“梁·書”本期推薦《公司治理與價值創造》
魯桐,經濟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東亞企業董事聯合會網絡”(Institute of Director East Asia Net,IDEA.NET)主席(2012-2014年)、常務理事;世界經濟論壇全球議程理事會理事(WEF-GAC,2012-2014年)等,自2007年至今連續四屆任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兼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公司治理中心特約研究員;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享受國務院專家特殊津貼。
仲繼銀,1985年和1988年分別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計劃統計系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系,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包括經濟增長、國有企業改革和企業理論。出版專著和譯著(含合作)包括《董事會與公司治理》、《公司的骨骼:那些偉大企業的前世今生》、《公司治理基因:評價與案例》等,刊物上發表學術文章上百篇,特別專注於董事會、股權激勵和公司戰略等問題的研究。
《公司治理與價值創造》主要關注企業內部的控制機制和制度安排對經濟績效的影響。《公司治理與價值創造》旨在探討基於價值創造的公司治理機制,探索治理機制促進企業價值創造的途徑和作用,並從價值創造的需求上,衡量治理制度安排的合理性。本研究關注的核心問題是什麼樣的公司治理制度安排更有利於企業的價值創造?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取決於公司的內部治理效率(所有權結構安排、董事會運作效率和激勵機制)和外部治理效率(治理規則體系、法治體系和市場競爭),為了更加聚焦,《公司治理與價值創造》主要關注企業內部的控制機制和制度安排對經濟績效的影響。
1、以董事會為中心的公司治理模式
董事會中心公司治理模式的基本含義是:公司應該由董事會或是在董事會的指導下進行管理,董事會中心公司治理模式,或説董事會的實質,包括有關董事和股東間關係,董事會關係和董事與公司執行層間關係的三個核心概念。
①董事與股東間關係: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
②董事間的關係:地位平等的同仁團隊;
③董事與經理層間的關係:董事會選聘和監督管理層。
2、削減公司權力,增加公司責任
股東價值論反映的是一種古典的公司價值觀,公司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只有一個:使用自己的資源旨在實現股東利益的行為,只要這些行為符合遊戲的原則。社會責任論和利益相關者論的興起並且發揮影響,在於公司經營所在社會環境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遊戲的規則”。
3、激勵機制與價值創造
激勵機制對於企業價值創造的作用路徑,主要體現於高管在經營管理中的決策之中,其中最為主要的途徑即企業的投資和融資決策。當高管不能得到充分的激勵時,作為代理人他們在投資時會傾向於儘可能擴大投資規模。甚至於投資現值為負的項目,從而擴充其掌控的企業帝國;或者選擇最大限度地擴大企業債務,享受高槓杆帶來的業績增長,而忽略股東所關注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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