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鼓勵使用替代能源:先簽合同再建電站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據俄羅斯《生意人報》報道,俄羅斯能源部希望將在國內各地建設零售可再生能源發電事宜重新提上議程,並且已向政府提交改變零售能源市場支持綠色發電計劃的一攬子修正案,以吸引更多投資者進入這一市場領域。
俄羅斯能源部建議統一全國各地選擇投資項目的規則,並強制要求電網公司在電站啓動前與其簽訂購買電力的合同,目的是吸引投資者。
支持措施
俄羅斯2015年在各地推行支持產能25兆瓦以內可再生能源發電站計劃。據可再生能源發展協會統計,五年內計劃建設300兆瓦產能,不過市場潛力高達3吉瓦(1吉瓦等於1000兆瓦)。各地通過招標選擇零售可再生能源發電投資商。根據計劃可以建設太陽能發電站、風能發電站、水力發電站及沼氣發電站、生物質發電站和垃圾填埋氣發電站。
中標企業可以獲得為期15年的長期電價,電網公司必須購買所有電力以補償技術損失,偏遠地區則由供應商擔保,最大發電量為該地區電網公司預期損失的5%。
最重要的變化是電網公司必須在競標結束後馬上與中標企業而不是與建成的電站簽署電力採購合同。實際上存在電網公司拒絕接入已準備就緒的設施的情況,投資者不得不通過法庭解決這些問題。
電網公司的阻力通常是可再生能源發電站的高昂電價。例如,2019年俄遠東的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建設沼氣發電站項目中標,可目前卻在分析其他類型能源的潛力。邊疆區政府宣佈,可再生能源發電是優化為偏遠地區用户供電前景廣闊的方案。
俄羅斯政府今年4月底將預計根據新可再生能源支持計劃建造的部分太陽能發電站的啓用時間推遲到了2023年至2024年。重新分配的電量為200兆瓦,因此今年補充招標發電總量將超過600兆瓦。
根據一項新的政府法令,俄羅斯計劃到2025年建成5.86吉瓦產能,比最初指標高出437兆瓦。根據當前計劃,最初完全沒有2023-2024年建設太陽能發電站的打算,2024年風能發電站份額也只有75.8兆瓦。
不過,根據此前幾次招標的結果,只剩下一部分小型水力發電站的非急需產能,這使風力和太陽能發電站可以擴大新產能,即以低資金投入水平重新計算約為416兆瓦。受惠者包括中國黑龍江天狼星電站設備有限公司(Amur Sirius)旗下的Solar System公司。
該提議的前景
Finam集團公司的瓦庫連科(Anatoly Vakulenko)説:“僅此提議或許是不夠的。還要在國內推出發展以可再生能源發電為基礎的一系列綜合措施。尤其是除配電和銷售領域責任外,還應該規定採購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激勵措施。”
瓦庫連科認為,還應該通過提供各種優惠和特惠政策刺激發電企業建設這些產能。他説:“最後,也應激勵終端用户,使其大量購買可再生能源電力。 5月中旬俄能源部就俄國內發展這種發電方式提出一系列建議,其中就包括這一措施。綜合實施這些措施將有助於俄國內發展可再生能源,促進整體上提高對可再生能源的興趣。可能還要採取措施鼓勵投資者投資可再生能源項目,如提供擔保或與政府共同對項目進行融資。”
瓦庫連科認為,俄國內普及可再生能源需要廣泛開展宣傳活動,介紹這種發電方式的好處。他説:“而且宣傳活動要針對所有人,既包括電力生產商,也包括銷售和配電企業,當然還包括所有用户。還要有對生產、傳輸和消費這種能源的主體的支持措施系統。不排除改變行業發展戰略以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可能。”他説,應在可能的情況下用可再生能源產能取代淘汰的傳統發電產能。
瓦庫連科説:“發展可再生能源需要同時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生產電力的主體。不應忘記發展國內包括與可再生能源相關的節能政策和提高能源效率。的確,擴大可再生能源在國內能源平衡中份額的過程會很漫長,但為了保持俄羅斯在全球舞台上的競爭力以及降低能源消耗對氣候變化的影響,這條路必須走下去。”
本文刊載自《環球時報》“透視俄羅斯”專刊,內容由《俄羅斯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