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IPO獲批文:應收賬款高企,董秘税前月薪不足8000元
中華網財經訊,據證監會消息,1月8日,證監會按法定程序核准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坦股份”)的首發申請。據悉,這是泰坦股份在2016年6月、2018年3月、2019年8月後第四次衝擊IPO。泰坦股份擬於深市中小板上市,公開發行不超過5400萬股,募集資金約4.60億元。
資料顯示,泰坦股份主營業務為紡織機械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按照功能區分,公司主要產品包括紡紗設備、織造設備和印染設備三大類產品,其中紡紗設備主要包括轉杯紡紗機、自動絡筒機、倍捻機等產品,織造設備主要包括劍桿織機、噴氣織機等產品,印染設備主要為染色機。
泰坦投資持有公司87.31%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陳其新先生,現任公司董事長。陳其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8%的股份,同時持有公司控股股東泰坦投資54.62%的股份,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8418.76萬股,持股比例為51.97%。若原股東泰坦投資按照上限轉讓老股,本次發行完成後,陳其新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38.37%的股份,仍然處於相對控股地位。
泰坦股次擬發行不超過5400萬股,募集資金約4.60億元,用於智能紡機裝備製造基地建設項目、營銷網絡信息化平台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應收賬款高企,為收款替客户做貸款擔保
2017年至2019年,泰坦股份營業收入額分別為6.7億元、7.32億元、5.83億元,但同期的應收賬款餘額就已經達到了3.71億元、3.4億元、3.13億元,分別佔各期營收總額的55.41%、46.45%、53.71%。
值得注意的是,因應收賬款居高不下,泰坦股份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甚至已經超過了淨利潤額。
2018年至2019年,泰坦股份計提壞賬準備分別為8467.75萬元、8401.28萬元,但同期的淨利潤才僅為6905.49萬元、5865.57萬元。
雖然泰坦股份已公示的應收賬款額已經處於高位,泰坦股份做了不少財務調整與應對措施,使得報表中的應收賬款額遠低於實際規模。報告期內泰坦股份對部分客户的收款採用了所謂的信用政策模式,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
對於部分境內客户只要求其支付30%-50%的首付款,50%-70%的餘款根據客户情況回款期一般在1-2年,甚至有部分客户的還款期長達3年。
但值得注意的是,因分期付款模式產生的應收款項並沒有計入應收賬款餘額,而是被計入到了長期應收款目錄,報告期內因此產生的長期應收款分別為3143.27萬元、520.89萬元、144.34萬元。
此外泰坦股份甚至還存在幫助欠款客户進行銀行貸款的現象,還給此種模式取名為“買方信貸”銷售模式。
在此種模式下,泰坦股份只要求客户支付30%以上的首付款,其餘款項則通過銀行按揭貸款的形式一次性收回,但相應的銀行貸款其實是由泰坦股份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説在“買方信貸”模式下實現的營業收入,實際上都是泰坦股份進行擔保幫助客户取得的銀行貸款。
2017年至2019年,通過幫助客户貸款以實現的營業收入額分別為6933.29萬元、1.09億元和4316.96萬元。
而在各種分期付款、幫助擔保貸款等方式的幫助下,雖然泰坦股份降低了紙面上的應收賬款數據,但代價卻是自身不斷隱增的信貸風險。
董秘一個月税前收入不足8000元
董秘為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往往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其對外負責公司信息披露、投資者關係管理;對內負責股權事務管理、公司治理、股權投資、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保障公司規範化運作等事宜。權力的集中行使使得董秘成為公司大量具體經營活動的直接經手人和見證人,對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的權力具有制約的作用,同時保護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而作為泰坦股份董秘的潘曉霄,還同時身兼泰坦股份董事和副總經理,2019年在泰坦股份及其關聯企業中領取的薪酬總額僅有9.55萬元,平均一個月税前收入不到8000元,這一數額也是近年來擬IPO企業中董秘收入的最低者。
潘曉霄是泰坦股份的一位資深老員工,早在2008年便進入泰坦股份擔任總經辦項目主管,2015年9月,潘曉霄當選泰坦股份董秘一職至今在任已五年有餘,並於2019年3月開始兼任泰坦股份副總經理,三個月後的2019年6月,潘曉霄更當選為泰坦股份董事。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在泰坦股份具有十餘年工齡且位高權重的高管,其薪酬不僅在擬上市企業中墊底,甚至還不及泰坦股份中層的平均收入。據泰坦股份披露的有關數據顯示,2019年,其中層管理人員人均年收入為15.35萬元,而關鍵管理人員的人均年收入則在39.7萬元。
實際上,泰坦股份的董秘一職也曾有關高薪的歷史。
2011年,斯時欲啓動IPO的泰坦股份曾發佈過一則董秘招聘啓事。在該則招聘啓事中,泰坦股份給出的月薪為20000—29999萬。
2011年11月一位名為王磊的自然人成功應聘獲得泰坦股份董秘一職。
2015年6月,王磊在任職了約兩屆董秘後以個人原因離職,但隨後不久,王磊便以拖欠工資為由將泰坦股份訴上了法庭,相關訴訟信息顯示,王磊於2011年11月2日進入泰坦股份後,商定每年工資為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