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北交所網下投資者更加多元化 新增個人投資者

由 巫馬言 發佈於 財經

  10月22日,《證券日報》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試行)(徵求意見稿)》(下稱《規則》)向券商徵求意見,以規範網下投資者參與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在北交所上市股票的網下詢價配售業務。

  據瞭解,可參與北交所公開發行並上市股票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的網下投資者主要分為三大類:專業機構投資者、一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

  《規則》要求,除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等六類機構投資者之外的其他機構投資者的證券賬户資產或其所管理的產品淨資產應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的證券賬户資產應不低於1000萬元。

  而根據科創板、創業板股票發行與承銷相關規定,網下投資者包括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在中國證券業協會註冊後,可以參與科創板、創業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

  《證券日報》記者對比發現,北交所網下詢價的投資者類型更加多元化,不僅有機構投資者還新增個人投資者。市場人士認為,此舉一方面是為了在風險防控的前提下,豐富投資者類型,以激活北交所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聯動性,且通過增加不同類型投資者,可有效防止在註冊制下出現部分機構投資者抱團報價的情況;另一方面,也可以為投資者參與市場定價、實現財富獲得感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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