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兩會台盟中央提案摘選

1.關於對重大科研儀器行業進行重點支持的提案

摘要:目前我國從最普遍的光學顯微鏡到每台價格4000多萬元的冷凍電鏡,都面臨着高端核心技術匱乏,依賴進口,有被“卡脖子”的風險。我國目前科研儀器行業的發展存在以下問題,國家科研項目經費資助有限,難以支撐科研儀器行業有效地規模化發展;科研儀器設備產業的上下游脱節,缺乏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相關行業人才面臨的挑戰重重,對行業的重要性和風險性缺乏社會認知。為此,建議:一是建議國家自然基金委和科技部能加大資助力度,提高對“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和“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的經費投入。二是鼓勵深耕在科研儀器行業的企業積極創新,探索產學研結合發展。建議有關管理部門委託行業協會或者第三方機構全面調研科研儀器設備行業的發展情況與全產業鏈現狀,借鑑國外成功經驗,對打通行業上下游提出指導意見,輔助和推動政府部門進行行業戰略規劃和制定支持政策。三是優化相關人才支持政策,並有針對性地加大宣傳力度。在人才的晉升和篩選上,去除“唯論文論”,主動肯定和積極扶持從事科研儀器研發的科研人員。建議有針對性地對高校或者相關企事業單位、研究所宣傳普及科研儀器設備發展的重要性以及戰略地位,引導其優先使用國產化設備,逐步扭轉大量購買國外科研儀器的局面。

2.關於合理利用區塊鏈技術加強醫療電子數據規範性使用和管理的提案

摘要:國家為促進醫療信息化出台多項政策,提出電子病歷分級、深化醫保付費改革、推動醫聯體建設、鼓勵處方外流等目標,但調研發現目前實際工作中還存在醫療電子數據的採集、存儲、使用規範性及可靠性缺乏,數據使用流通性不足,數據存儲的安全性和用户隱私存在隱患等問題。具體原因體現在四個層面。一是醫療數據還存在不同行業間、不同級別間、不同系統間、不同單位間、不同部門間的標準不一、規範不一、術語不一、格式不一等問題。二是目前醫療機構在信息化建設載體,即軟硬件建設方面也存在多頭供給的情況,包括服務合作單位、服務器硬件設施、操作軟件系統等,從技術層面限制了數據的流通性。三是醫療行業尚未形成像工業行業那樣對數據隱私保護的規範流程。為此,就合理利用區塊鏈技術,推進醫療信息化建設:一是建立醫療信息保存和共享使用的新模式,引入公信力機構即第三方對數據安全性進行背書。二是實現數據實時共享,推動醫聯體緊密合作。區塊鏈技術相比傳統技術在數據傳輸速度和響應時間方面,可以實現近乎實時地數據共享。三是建立高效可靠的醫療器械和藥品追溯系統。基於區塊鏈技術的不可篡改性、信息真實性,可以追溯到藥品、設備和耗材的申請、審批、採購、驗收、使用、管理、維護、維修、報廢等全過程,使醫院的器械和藥品採購、管理及配置更加合理,實現整個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3.關於後疫情時期促進家庭醫生融入社區的提案

摘要:疫情時期許多慢性病、突發病症的患者,在補充用藥、赴醫院看病時面臨很大風險和不便。當前,建議從以下幾個關鍵點來推進落實家庭醫生工作:一是建議家庭醫生進社區的總體目標應當是以現有的社區醫院為平台,進一步充實和加強現有社區醫院的功能和服務範圍、服務能力為方向。明確家庭醫生進社區工作,是以現有的社區醫院為平台,將社區醫院的醫護專業資源以及診療設備資源、藥品分銷渠道資源更加系統高效的組織起來。二是建議將緩解居民在老年慢性病、一般常見病、兒童常見病三個方面的巨大需求,作為家庭醫生進社區的第一個突破口。建議家庭醫生進社區的工作應當首先瞄準廣大居民就醫需求來對症下藥。三是建議賦予家庭醫生直接給病人在周邊大醫院掛號和開藥的權利。家庭醫生應具備如下能力,直接在社區醫院為患者開藥,患者在社區醫院交費後直接拿藥或去大醫院藥房直接拿藥,醫生的開藥處方自動納入大醫院現有診療體系管理;直接在社區醫院為患者開出做各項相應檢查的治療單;能夠在社區醫院查閲病人在各大醫院的以往病歷。

4.關於後疫情時期強化公共衞生法治保障體系的提案

摘要:我國目前有30多部與公共衞生法治保障有關的法律,這些法律在疫情大考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需清醒地看到還存在的短板與不足。一是公共衞生應急管理的基本法律間存在銜接不暢,現有的應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法律條文規定較為原則。二是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中專業性機構的地位不明確、在突發事件前期監測、預防和報告過程中缺乏話語權。三是公共衞生應急管理信息公開與保障公民知情權的法律機制缺位,無法保障信息的透明、及時、有效性。為此,建議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對現有《傳染病防治法》及《突發事件應對法》具體條文進行必要的梳理和研究;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突發公共衞生苗子事件監測工作。從法律層面強化疾控中心監測、預警、報告職能,賦予專業性機構在其專業決策範圍內越級上報的機制,提升專業性機構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及決策程序中的地位。建議一方面在上位法層面擴大信息公佈主體,就區域性突發事件賦予區域性地方行政部門信息公開的權限。另一方面建立面對社會公眾的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平台,出台具體的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實施細則。

5.關於加強外賣餐飲業法治化監管的提案

摘要:外賣餐飲服務已成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安全監管工作作為食品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被擺在了更突出的位置。在外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的細則上,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各地小餐飲入網經營的門檻不統一。二是現行法律法規對外賣平台的監管要求不夠明確具體。三是相關法律法規對外賣一些具體的環節未提出相應的標準要求。為此,提出建議:一、在全國層面頒佈統一的指導規範,使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小餐飲依法入網經營,使線上線下統一要求。二、強化外賣平台的監管責任。對外賣平台抽查和監測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對外賣商户線上抽查、監測的範圍、數量和頻率;對外賣商户進行風險等級評估。三、由市場監管部門、標準制定組織以及行業協會,對外賣食品製作、餐具、包裝、配送工具、配送員行為等進行統一規範,制定行業標準。

6.關於解決中醫藥傳承實踐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提案

摘要:抗擊疫情中醫的全面介入為疫情的有效控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實踐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如現存的中醫藥傳承形式和傳承質量不佳、現行醫療管理模式及診療模式“西化嚴重”、目前醫院執行的醫保和公費醫療政策尚不完善、中醫人才培養缺乏健全制度、某些中藥審批標準限制了傳統制劑的臨牀應用。為此,建議:一是多種方式深入推進中醫藥教育傳承。在加強西醫和自然科學的學習基礎上,把中醫藥學基本理論的學習和實踐做紮實,加大中醫經典理論教育,建議三者教育比例為2:5:3。二是各級中醫機構樹立起“名醫、名科、名院”品牌,提高中醫診療機構的整體實力。完善中醫院及其他醫院中醫部門的運作管理。根據廣大羣眾的特點和需求,針對基層多發病和常見病,積極開展中醫特色療法。三是增加中醫報銷範圍和比例,推動中醫藥診療方法的落實。建議在加大投入和細化分配定點醫療機構的同時重點對中醫藥項目予以傾斜。四是健全各級中醫藥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完善中醫藥人才評價制度,增加各層次、各領域、民營醫療機構中醫藥人才職稱提升通道。五是完善中藥材資源保護和利用機制,將中藥材種植納入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範圍。

7.關於梳理優化對自主原研藥支持政策的提案

摘要:目前我國對生物醫藥產業的資金支持類別、層次多,但總量不足,支持的政府部門和機構多而分散,重前期評估而不重結果,難以滿足企業新藥開發的需要。新藥開發需要十年以上的時間,絕大部分醫藥創新企業資金匱乏,公司規模較小無法形成系統化的藥物開發。很多企業在完成新藥臨牀前研究以及臨牀I期或II期研究後就無法維繫,更無法承擔新藥產業化的重負。此外,市場培育難以得到相關政策支持,新藥上市後普遍缺乏政府的配套政策和相關扶持。為此建議:一、建立生物醫藥產業化基金,除了用於小規模,和一些無需評估的准入式的資助外,將政府的其他各種扶持資金(各種資助費用)轉化為撬動資本市場的槓桿資本,引導和充分利用社會資本。二、制定對新藥開發各個階段的扶持政策,特別是對上市新藥的市場定價、醫保準入給予積極的支持,從而推動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目前對新藥研究的支持政策很多,需要梳理和標準化。三、設立無評估的完成後准入式支持,改變現行的立項評估方式。四、建議政府對委託臨牀前研究和委託臨牀樣品製備的服務契約提供完成後准入式支持。五、建議對於已獲得上市資格的新藥從政策上給予市場培育方面的扶持。

8.關於推進社區智慧養老的提案

摘要:智能化服務給公共服務尤其是養老服務業的發展帶來了機遇。通過智能科技助力養老產業應當成為探索新模式的重要舉措。為此,建議:一是通過推動信息共享,夯實社區智慧養老基礎。建議建立數據開放共享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完善信息安全標準和隱私數據管理;加強對視頻、圖像、生理、射頻、語音等信息方面海量數據的整理、挖掘、分析;通過數據的積累與分析深挖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二是通過社區智慧養老,提供精準養老服務。利用互聯網的信息集成和挖掘功能摸底調查老年人的需求。依託手機APP平台和PC客户端為養老服務供求信息提供交互平台。三是通過社區智慧養老,推動養老服務多元化發展。建議將社區養老服務所需的照看護理、家政服務、醫療保健、社會工作、精神慰藉等資源整合起來形成社區養老服務集成系統;建議針對不同需求類型的老年人定期開展多樣化培訓,在服務平台上組建人工呼叫中心提供緊急救助與答疑解惑服務;建立相關協商機制調動老年人的積極性,促進智慧社區養老服務平台的多向互動。

9.關於完善臨終關懷服務體系讓生命尊嚴謝幕的提案

摘要:臨終關懷服務是現代化衞生保健體系框架中十分重要的一環。目前,我國臨終關懷服務發展滯後,存在服務資源稀缺、供需嚴重失衡、管理及保障機制不健全等諸多問題。為此建議:一、構建臨終關懷分級服務體系,增加服務資源供給。加大財政投入,在基層醫院設置臨終關懷科,建設臨終關懷病區。引導各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開展臨終關懷門診及隨訪服務,探索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與臨終關懷服務相結合。加快推進臨終關懷服務納入醫保報銷體系。二、加大政策引導,促進社會力量舉辦臨終關懷服務專業機構。積極提供政策優惠,細化現有優惠政策,根據臨終關懷服務機構實際情況量化具體税費減免方案;使臨終關懷服務同治療、康復、護理一道,形成醫療、養老服務鏈。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到臨終關懷事業建設中來。三、引導樹立積極的倫理氛圍,形成積極的生命觀。通過設立宣傳日、宣傳週等活動積極推進大眾對“優逝”觀念的認識和認可,使社會大眾觀念從瞭解、認可發展為支持,進而使臨終關懷服務成為有效需求併成為臨終患者的重要選擇。

10.關於在應急管理中更多引入保險機制的提案

摘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屬於應急管理中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縱觀應對和善後,某種程度上就暴露了我國保險業在社會治理中發揮作用的不足。目前,保險在應急管理機制中發揮作用不足,主要表現為:目前尚未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保險制度體系,“突發公共事件責任保險”險種尚未開展,“營業中斷險”疫情期缺席。為此建議:一、建立長效機制,科學引入保險機制。搭建監管部門、行業協會、保險業和相關機構合作機制;由公共衞生、醫保、政府財政資金、個體分攤比例購買等。二、多種手段並行,擴展保險參與應急管理的作用。政府將應急管理工作端口前移,引入保險機制,降低應急管理成本、提高應急管理效率;銀行可以將營業中斷保險作為服務性企業融資的基本條件等。三、建立專項風險基金。如果發生大規模傳染病等公共應急事件,則按保費比例提留資金。四、嘗試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公共責任保險”,平滑財政預算。五、拓寬“營業中斷險”保險責任範圍。

11.關於高度重視農民工羣體新變化做好新生代農民工工作的提案

摘要:新生代農民工又稱為新生代鄉籍工,一般指1980年及之後出生、進城從事非農業生產6個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市、户籍地在鄉村的勞動力。調研中瞭解到,新老兩代農民工之間,在就業狀況、社會保障水平、發展需求及生活消費觀念、“市民化”傾向等方面存在明顯的代際差別。在新時代更加關注和重視農民工工作具有重大意義。為此建議:一是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實施中,高度重視農民工羣體的新變化,進一步優化和完善相關政策,保障鄉村振興高質量發展。要高度重視和科學研判回鄉養老或創業的農民工增加這一趨勢,完善監測統計機制,充分把握政策依據。同時,在社會保障、創業扶持等綜合政策體系方面進行合理優化和完善。二是高度關注新生代農民工羣體,將農民工政策重點傾斜到新生代農民工人羣體,引導其更好發展。一方面要持續推進新生代農民在城鎮穩定就業。另一方面繼續強化新生代農民工返鄉創業與就業的政策引導和農業勞動技能培訓,為農業農村發展新業態儲蓄和補充勞動力。三是繼續強化農民工權益保障措施。建議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民工羣體的宣傳;在加強清理工資拖欠整治力度的基礎上,逐步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和工資合理增長機制等。

12.關於更大力度盤活土地要素釐清“人-地-房”政策助力鄉村振興的提案

摘要:當前振興鄉村面臨的最突出問題是農村人口空心化、老齡化所帶來的農業生產和現代化建設、生態涵養保護後繼乏人的問題。從基層的實踐看,解決農村“人-地-房”關係的政策問題已成為助力鄉村全面振興的“重頭戲”。需要進一步明確在有條件的農村地區,應允許打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宅基地的利用的通道,盤活騰退的房屋設施資源。建議:一是更大力度地放活並有效利用存量集體和農户資產,促進生態涵養地區持續實現綠水青山變為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二是對農村資源有效利用的多種路徑進行深入調研,向農村和農民瞭解實際情況和需求。三是對現有農村可利用的閒置、騰退等房屋設施,儘量不採取拆除的辦法,而以更好發揮農村資產的作用為基本出發點。四是針對原先將更多建設用地指標向中心城市、中心市區集中的做法,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適當調整增加農村建設對於集體建設用地指標需求的配置,並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從長遠看,一部分農村地區的振興可能會有一個從人口減少到人口穩定、甚至增加的變化過程。在用地審批上可實行多部門並聯審批,減少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加快產業項目落地,加快上述培育過程。

13.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後續管理的提案

摘要:我國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全面解決。同時,由於農村情況複雜,農村安全飲水後續管理面臨很多問題,個別問題矛盾特別尖鋭。如農村安全飲水後續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運行及維護資金缺口大、農村供水工程普遍效益較差等。建議:一是建立健全農村安全飲水後續管理體制機制。水利部比照城市用水,進一步明確農村飲水標準。在地方,確定省負總責,縣抓落實的管理機制。成立村鎮農村飲水協會,確定責任主體,組建內設專管機構,統一管理人飲工程的建設和運行,實現規範化管理。二是加大資金投入,增強維修養護力度。加大財政投入,加強農村安全飲水後續鞏固提升工作,拆換老舊管網、淘汰落後設備;提高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護和維修專項補助資金。三是建立專業化管理隊伍。通過公開競選方式組建專業化管理人員隊伍,定期考評,優勝劣汰。四是加強法制宣傳,增強用水意識。

14.關於完善種糧農民補貼政策的提案

摘要:雖然近年來國家不斷完善對農民的種糧補貼政策,但調研表明,種糧補貼政策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直補資金到位較晚、種糧補貼標準偏低、種糧直補管理不完善、農機購置補貼監管有待加強。為此建議:一、切實提高直補工作效率。建議中央財政拿出專項統計經費,在鄉、村建立好農業生產統計台賬。二、動態設置種糧直補標準。綜合分析農產品價格動態,將之作為種糧直補標準的參考。建議種糧直補標準每年應根據調查的情況同步調整。三、改進完善種糧直補管理。建議農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土地經營權證的管理發放,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管理,做好糧食種植情況的調查摸底。四、強化農機補貼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建立健全農機購置補貼申請、審核與審批、公示與核實等,強化監督檢查,在補貼資金、補貼對象、補貼產品等方面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強化內部審核稽查和風險防控,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工作機制。

15.關於規範直播電商平台運營管理的提案

摘要:2020年,中國在線直播用户規模將達5.24億人,市場規模將突破9000億。但我們也看到了一些令人擔憂的問題:誇大宣傳和虛假宣傳;售後缺乏保障,消費者維權難;部分主播有悖誠信守法經營。針對直播電商中暴露出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一、從法律層面規範直播行為,明確主播責任。加大對“直播帶貨”主播的法律約束,特別是明晰帶貨主播的責任。二、從平台治理層面加強監管,維護消費者權益。通過大數據等分析手段嚴格查處各類人氣造假、評論造假、商品信息造假等行為;打通經營者和消費者意見溝通渠道,完善糾紛解決辦法與機制。三、完善直播人才職業規範,推動持證上崗。義烏的成功經驗或值得借鑑:主播需要通過理論答辯和直播實操兩個部分考核才能拿到證書。

16.關於讓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人才留下來、穩下來、融進來的提案

摘要: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中,建議實施更加尊重創新、開放包容的人才政策,讓科技創新人才“事業上留下來、生活上穩下來、情感上融進來”。一、加速創新平台建設、尊重創新主體地位。建立以科技企業市場需求為導向,以高校和研究機構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協同創新體系,加快創新平台建設;擴大產權變革“三個分離”制度應用範圍;探索推行與國際接軌的人才評價制度二、破除大灣區人力資源社會管理的機制障礙。大灣區三地之間在司法行政和社會管理方面的制度藩籬是我們面臨的制約瓶頸,建議將人力資源社會管理政策作為實現三地互通互認的突破口,擴寬專業資格互認範圍,加快內地與港澳地區醫保、社會保險互聯互通,制定促進科創人才跨區域流動的優惠政策。還建議推動大灣區內部教育、人才等創新資源要素的自由流動。三、營造保護創新鼓勵創新的創新文化環境。加快粵港澳三地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對接互通,探索建立三地統一的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和信用獎懲制度,推動建設鼓勵創新、公平透明、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構建與經濟實力相匹配的文化灣區。通過不同文化間的交流融合,促進學術創新和文化創新。

17.關於推進數據中心建設發展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提案

摘要:加快5G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進度”,為新基建按下了“快進鍵”。當前數據中心建設存在的問題有缺少佈局規劃,存在盲目建設情況;法律法規滯後,數據治理體系尚待構建;核心技術薄弱,技術創新與支撐能力不強;能源消耗較高,給資源環境帶來巨大壓力等。建議:一、加強頂層設計,科學謀劃協同佈局。注重重點領域協同,堅持全國“一盤棋”,避免一擁而上、盲目建設。二、推動數據立法,完善數據治理體系。推動數據立法,包括數據的權屬、流通、交易、保護等方面的標準規範;結合大數據在自動駕駛、無人機、智能機器人等領域的應用,探索制定相關規則和監管體系;同步跟進全球網絡發展態勢。三、加大研發投入,做好資金及人才保障。新型基礎設施更加依賴創新,技術路徑、商業模式、投資回報不確定性大,需要引入民間資本,構建形成更加多元的融資渠道。四、推動節能降耗,引領綠色可持續發展。引導數據中心走高效、清潔、集約、循環的綠色發展道路,實現數據中心持續健康發展。推動建立綠色數據中心公共服務平台,培育第三方節能與綠色發展評價機構。建立綠色數據中心的標準體系,鼓勵相關團體標準的修正,推動形成國家標準。

18.關於長江經濟帶綜合交通體系建設的提案

摘要:發揮長江經濟帶黃金水道優勢,建立綜合交通體系是長江經濟帶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經過多年努力,長江經濟帶綜合交通體系建設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長江黃金水道通航能力不一,翻壩成本高;長江航運標準化推進緩慢,港口之間競爭激烈。據此,就促進長江經濟帶綜合交通體系建設建議:一、實施黃金水道“橋-壩-航道-船”的系統建設工程,全力推進黃金水道標準化。全面推進長江干線航道系統化治理,重點推動長江支流航道建設,加快推進長江船型標準化,充分發揮船型標準化帶來的沿江造船業發展。二、以多式聯運為抓手,推進綜合立體交通走廊體系建設,布點綜合交通樞紐建設。重點推動建設上海、南京、武漢、重慶4個複合型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再選擇一批條件成熟、規模合適、代表性強的鐵路、航道、碼頭和物流園區建設;優化客、貨運樞紐,建設長江經濟帶綜合交通樞紐,全面實現聯程聯運。實現樞紐與運輸網絡的一體化、單體樞紐間的一體化、樞紐內部換乘一體化、樞紐服務一體化;建立長江經濟帶多式聯運協調機制,充分利用長江經濟帶交通運輸發展部省聯席會議機制作用。三、合理港口布局,以組合港、合作參股模式建立港口利益共同體,提升港口輻射帶動能力。進行港口再組合,避免港口重複投資,優化港口產業結構。在集疏運體系建設上,加強航運中心政策與制度建設,促進沿江港航聯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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