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 房地產及地方隱性債務風險需重點關注
記者 劉琪
近年來,我國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8月17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強調,確保經濟金融大局穩定,意義十分重大。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系統觀念,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統籌做好重大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
會議明確,要夯實金融穩定的基礎,處理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係,鞏固經濟恢復向好勢頭,以經濟高質量發展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防止在處置其他領域風險過程中引發次生金融風險。
此次會議聽取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問題的彙報。這也意味着,前述五部委在重大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工作中肩負重任。
多位專家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都表示,房地產市場風險和地方隱性債務風險是需要重點防範的兩大風險點。針對重大金融風險,“防範”應放在首位。在相應的防範化解工作中,可以從宏觀政策及金融市場宏觀層面、金融機構層面、金融監管層面等三方面展開。
兩大金融風險需重點防範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經濟運行中的潛在風險主要包括地方和企業債務風險高企。此外,中小企業經營面臨通脹上升和信用違約風險雙重壓力,而房地產市場則面臨居民部門槓桿上升等壓力。同時,美國財政貨幣政策的外溢風險和跨境資本流動的風險也需要重點防範。
在粵開證券研究院副院長、首席宏觀分析師羅志恆看來,當前及今後需重點防範的金融風險主要包括兩類:一是房地產企業形成了高價格、高庫存、高槓杆、高度金融化以及與其他行業高度相關的特徵,巨大的資金虹吸效應通過銀行及影子銀行顯效,強化了房企債務違約風險向金融體系的傳導;二是地方隱性債務風險,地方政府通過城投平台的城投債、城投貸款、政府引導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加槓桿,這些債務與銀行尤其是城商行牽連較深,一旦違約將引發系統性風險。
從以上兩位專家的觀點可以看出,他們均認為房地產市場風險和地方隱性債務風險需要重點防範。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曾在其發表的政策研究文章《堅定不移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中指出,房地產泡沫是威脅金融安全的最大“灰犀牛”;隱性債務是潛在的金融風險觸發點。
此外,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互聯網平台相關的金融業務風險也要重點關注,如消費金融、聯合貸款等。
多層面開展防範化解工作
針對前述重大金融風險,應具體採取哪些措施防範化解?劉向東認為,對於存在和潛在的重大金融風險要進行分類治理,同時把“防範”放在首位,特別是外部風險問題,要密切關注主要發達國家宏觀政策調整的外溢風險,做好輸入性風險的防範和處置。同時,要積極主動化解局部的潛在性、苗頭性和傾向性的風險和矛盾,比如逐步化解房地產風險,加大結構性政策應用,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遏制地方違規舉債,用好地方專項債。
羅志恆認為,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具體可從以下三個方面展開:一是在宏觀政策及金融市場宏觀層面,做到“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落實政府舉債終身問責機制和債務問題倒查機制,嚴控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培育健康區域性、行業信用環境,建立貸款風險共擔機制,引導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發放貸款。二是在金融機構層面,緊跟政策導向,加強風險治理。嚴控貸款流向,避免流向產能過剩、房地產等重點風險領域。增加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服務實體經濟。綜合運用重組、債轉股、核銷等多種手段,化解不良資產。三是在金融監管層面,加強審慎監管,保障金融體系高效穩健運行。優化風險評估體系,加強對房地產債務、地方隱性債務等金融統計工作,監測可能產生金融風險的領域。實行全面監管、穿透監管和協同監管,杜絕金融機構違規向房地產及城投平台發放貸款。
此次會議提出“以經濟高質量發展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對此,陶金認為,經濟高質量發展,一方面要求經濟保持合理增速,另一方面要求更加健全的市場運行機制和更加嚴密的金融監管體系。如此才能最大程度規避金融風險。
“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根源在於金融對應的實體部門投資效率低下、期限錯配等,所以解決系統性金融風險不能僅從金融部門的風險管理角度,而應該從全局考慮,也就是通過高質量發展提高企業部門的投資效率、匹配好現金流與債務的期限等。”羅志恆認為,高質量發展是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推動經濟發展質量、效率、動力三方面的變革,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提高企業利潤對債務的覆蓋能力,讓發展更可持續,實現金融與實體的良性循環。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