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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嚴懲!兩投顧公司被吊銷牌照,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細節全曝光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財經

  財聯社(北京,記者 林堅)訊 ,近日接到監管處罰的投顧公司不在少數,但是直接被吊銷證券業務牌照,卻着實令市場大跌眼鏡。

  3月25日,證監會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撤銷上海森洋、上海證華(原名上海新蘭德)兩家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業務許可,上海證華並被罰款30萬元。經查,兩家機構存在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向投資人承諾收益等一系列違法事實。

  圖為證監會發文稱撤銷兩家公司投資諮詢服務業務許可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在處罰文件上,特別細緻地介紹了兩家投顧公司的違法細節,其中包括向大量客户違規收取諮詢服務費,以高收益誤導投資者等。

  證監會大量披露上海森洋違法細節

  上海森洋的違規細節被細緻披露。

  圖為上海森洋被吊銷投顧牌照

  經查明,上海森洋於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招聘大量人員,虛構事實進行宣傳和展業,吸引客户繳費,共向3034名客户收取了諮詢服務費,存在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的違法事實,具體表現為:

第一,上海森洋在其網站首頁、微信公眾號“服務中心”欄目自稱為“國內規模最大、投資效益最高的一家投資諮詢機構”,該宣傳內容缺乏事實根據。

第二,上海森洋業務員通過微信、QQ等網絡聊天工具,散佈虛假的股票交易截圖、盈利信息、聊天記錄,或者業務員冒充會員身份與客户聊天,進行虛假宣傳,誇大公司實力。

第三,業務員對外宣稱客户服務版本級別越高,推薦的分析師就越專業,以此吸引客户提高服務版本等級,繳納更多會員費,但實際上存在安排客服人員冒充分析師、隨機分配分析師而非按照服務收費等級分配分析師等行為。

  證監會還指出,上海森洋還存在向投資人承諾收益的違法事實,其業務員在營銷過程中對投資人説類似於“預期收益不低於X%”“肯定能掙錢”等話語。證監會對上海森洋話術資料中大量存在承諾收益的違法內容予以部分披露,內容如下:

問:“和你們公司合作就能賺錢嗎?”

答:“那肯定是沒問題……我們做到一個大賺小賠,到最後都是賺錢的就行了……”。

問:“如果我虧了怎麼辦?”

答:“那是不可能的事,現在是行情這麼好,你做都能賺錢,那我們機構做還能虧本嗎?我們幫助你賺錢的能力絕對具備。”

問:“那萬一還是虧了怎麼辦?”

答:“……只要能夠充分發揮我們公司專業的優勢,嚴格按照我們公司的操作體系去選股操作,就一定能夠避免這個萬一。”

答:“一個月下來獲利10-15%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答:“如果我們老師明天上午帶你操作佈局,到下午至少4到5個點可以讓你看到,三天內做個10%一點問題都沒有。”

答:“森洋的歷史,森洋的口碑,金老師的實力都可以保證我們一定可以幫你賺到錢。其實你沒有什麼好擔心的。”

  證監會表示,上海森洋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信息的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和《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向投資人承諾收益的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和《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上述行為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三款所述違法行為,並且情節嚴重。

  證監會還稱,上海森洋的上述違法行為嚴重破壞行業規則、擾亂市場秩序,致使廣大投資者遭受巨大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相關人員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上海證華“五宗罪”

  上海證華不僅被撤銷了相關牌照,還被處以30萬罰款。

  在證監會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證監會列出了上海證華的“五宗罪”:

一是未按照規定保存有關文件和資料;

二是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三是向投資人承諾收益;

四是未按照規定提出業務場所及有從業資格的業務人員變更報告、辦理變更手續;

五是未取得從業資格人員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具體內容如下:

  未按照規定保存有關文件和資料。上海證華未對營銷過程中建立的用於對外宣傳的“上海新蘭德體驗222羣”“何仙姑粉絲福利羣”“上海新蘭德權衞交流羣”“上海新蘭德投顧交流羣”等多個微信羣予以留痕;未完整保存簽約客户沈某英等的營銷留痕記錄;在向客户沈某英等提供投資顧問服務過程中未保存相關微信語音等溝通內容。

  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上海證華提供給客户使用的手機應用上宣傳投資顧問周某是“劍橋大學及牛津大學的公派碩士”“北京大學的金融碩士”“清華大學的特聘講師”“曾在國內著名基金公司執業”“2011年創造7倍年化收益”“年化收益從未低於50%”,上述宣傳與事實不符。

  此外,曹某超、曹某英、王某弟、羅某等人於2015年11月至2019年8月負責經營上海新蘭德安徽分公司期間,該公司通過向客户誇大宣傳公司“首席老師”“核心團隊”實力、誘騙客户加入“核心QQ羣”、虛構與私募等機構合作拉昇股票的計劃等手段,騙取客户信任,共向805名客户收取了服務費用。

  向投資人承諾收益。上海證華部分員工在營銷及服務過程中使用承諾收益的話術,如“股票已確定,參加你就能賺錢”“1000塊跟我們老師操作1個月初步15%以上”“如果您跟上賺到了,100萬直接賺30萬,50萬直接賺15萬”“預期收益28%”等。

  未按照規定提出業務場所及有從業資格的業務人員變更報告、辦理變更手續。上海證華武漢分公司於2017年7月11日變更營業地址,未按規定在業務場所發生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湖北證監局提出變更報告、辦理變更手續;上海證華福州分公司於2019年2月前後變更經營地址,未按規定在業務場所發生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福建證監局提出變更報告、辦理變更手續;上海證華武漢分公司投資顧問張某、樓某翔、謝某、曹某寧、劉某離職,投資顧問蘭某翔、楊某、彭某翔、付某平、羅某1、李某入職,均未按規定在五個工作日內向湖北證監局提出變更報告、辦理變更手續。

  未取得從業資格人員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上海證華員工朱某剛、趙某、李某1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但是在展業過程中提供了“可以減倉做t”“想買可以試試,應該虧不了”“現在就可以輕倉”等具體投資建議。

  證監會指出,上海證華的上述違法行為嚴重破壞行業規則、擾亂市場秩序,致使廣大投資者遭受巨大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於此,證監會決定,撤銷上海證華證券服務業務許可,並處以30萬元罰款。

  投資諮詢公司合規意識有待提高

  監管趨嚴下,投資諮詢公司更應該潔身自好。財聯社記者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家投資諮詢機構及個人因在開展投顧業務時合規出現問題而收到罰單。

  3月23日,和訊科技被北京證監局責令改正。北京證監局指出,該公司在開展證券投資諮詢業務過程中,存在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户招攬行為不規範,對過往業績進行誤導性的營銷宣傳,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環節留痕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相關規定。

  3月18日,安徽證監局發佈消息稱,向上海啓明星雲數據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監管決定書,經查,該公司存在人員管理混亂,公司花名冊、勞動合同、工資表上的員工名單不一致,部分員工違規開展與自身職務相沖突的業務等內部控制不健全問題。由於違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該公司被採取責令暫停新增客户措施。

  同日,安徽證監局也對武漢中證通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採取了責令改正的措施。經查,該公司存在實際經營地址與工商註冊地址不符,員工管理混亂,業務環節留痕不到位,財務未交總部統一管理等多個問題,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

  3月2日,山東監管局於對山東神光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經查,該公司在開展證券投資諮詢業務中,存在向客户發送誤導性信息和變相承諾收益的情況,由此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相關規定。

來源:財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