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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交所官網顯示,湖南華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慧能源”)已遞交申報稿,計劃申請於創業板上市。
IPO日報注意到,公司曾在IPO前夕被舉報偷税,經查其2012年-2016年在收取貨款的當期未及時申報繳税;而就在舉報之前,華慧能源似乎“良心發現”,主動申報及繳納了補計收入相應的税款及滯納金。
來源:圖蟲創意
產能利用率下滑明顯
據介紹,華慧能源是一家主要從事電容式鋰離子電池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業。所謂電容式鋰離子電池,是指在傳統圓柱形鋰離子電池生產工藝的基礎上,創新地結合鋁電解電容器生產工藝並對其進行改進和優化後所生產的一種正負極同向引出的圓柱形鋰離子電池。
根據正極或負極材料的不同,公司產品主要分為磷酸鐵鋰電池(HFC)、三元鋰電池(NSC)、鈦酸鋰電池(HTC)、鈷酸鋰電池(HCC)及錳酸鋰電池(HMC)五大系列,下游主要應用於智能玩具、小家電、LED照明、智能車載設備、電子煙、數碼產品等領域。
申報稿顯示,2019年至2021年(下稱“報告期”),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09億元、1.91億元,2.14億元,較為波動;對應淨利潤分別為3258.9萬元、5332.07萬元、6162.36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來自智能玩具客户的主營業務收入金額分別為6754.1萬元、9043.25萬元和10857.22萬元,呈逐年上升趨勢;公司來自智能玩具客户的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32.59%、47.81%和50.97%,佔比較高。
公司主要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包括鋰離子電芯的生產和 PACK 兩大環節。公司產能的限制性因素主要在於鋰離子電芯的生產環節。而從鋰離子電芯的情況來看,報告期內其產能利用率呈現明顯下滑趨勢。
據披露,2019年至2021年度,華慧能源的電芯產能有所增長但實際產能卻逐年下滑,各期產能利用率則由2019年的90.67%一路下降至2021年的60.34%。受新冠疫情影響,公司表示,2020年的產能利用率相對2019年下降16.17%;2021年產能利用率繼續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新增產能尚未完全消化,加之新冠疫情因素綜合影響所致。
即便如此,同其他一些產能尚未飽和的IPO企業類似,華慧能源此番上市也計劃將拿出2.49億元的資金用於繼續擴產,項目達產後將新增1.19億支電芯產能。只是不知在如今產能一路走低的態勢下,公司新增產能又該如何消化?
曾因偷税被舉報
截至招股書籤署日,華慧能源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顧慧軍,其持有2208.28萬股股份,佔公司股本總額的47.39%。除實控人顧慧軍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還包括艾華控股、公司的兩名董事湯炳文和段榮生。
IPO日報留意到,公司還曾在IPO前夕因偷税問題被舉報。
2021年7月,國家税務總局益陽市税務局稽查局税收違法案件舉報中心收到《關於舉報湖南華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偷税》的舉報材料,內容涉及華慧能源未如實履行納税義務、涉嫌偷税,並於不久後進行了調查。經查,華慧能源2012年-2016年在收取貨款的當期未及時申報繳税。
有意思的是,在被舉報前華慧能源似乎已“良心發現”,進行了內部整改。
先是2018年,公司引入新的管理團隊對經營管理進行梳理、規範,在過程中發現報告期外以前年度存在使用個人銀行卡代收貨款、代付成本及費用的情形,即2018年下半年進行整理,並就補税方案請示主管税務部門及國家税務總局益陽市赫山區税務局進行溝通和諮詢;2019年,公司更是申請自查補税,主動申報及繳納補計收入相應的税款及滯納金。
話説回來,在上述舉報偷税之前,華慧能源已將相關問題進行逐筆清理,向當地主管税務機關補充申報並補繳入庫税款2348.88萬元、並繳納滯納金2099.16萬元。因此,調查反饋表示,“尚未發現公司存在涉税違法行為,故國家税務總局益陽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建議不予立案稽查”。
除此之外,公司還審議補計報告期外收入、成本及費用,補繳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税、企業所得税、印花税、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個人所得税與滯納金事項。具體處理方式也比較巧妙,公司將收取的貨款扣除成本及費用後結餘補計其他應收款,由股改前原股東按照持股比例償還。因此報告期初,公司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顧慧軍存在其他應收款項合計2087.39萬元,後者已經支付了這一應收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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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楊紫薇
版式 褚念穎
編輯 吳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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