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預付費模式實行資金監管很有必要

近年來,商家收到預付費後捲款跑路現象,非但沒有減少,反而有新增加。更為關鍵的是,此類事件的結果,往往都是不良商家和不法分子打着“經營不善”的幌子一跑了之,違法成本基本為零,而受害的消費者只能吃悶虧。今年兩會上,多位委員建議,對預付費模式實行資金監管制度。(3月9日《工人日報》)

當下,預付消費成為不少商家“拴住”消費者的模式,辦卡費用少則幾百元,多則幾萬元。由於發放預付卡程序簡便、成本低廉,可以在短期內迅速籌集資金,解決企業資金週轉問題。因而,不論是理髮店、健身館、麪包店、洗車店、服裝店還是餐館、旅遊景區等,“預付卡”消費都成了商家的標配。預付卡雖然方便,但卻一直存在有效期短、消費限制、不能退款等消費陷阱。一旦商家跑路,預付卡里的錢就很難追回,消費維權費時又費力。 預付消費,這個商業模式因為“跑路”亂象備受質疑。“預付卡變身卡跑跑”,表面上看是消費者經不住銷售人員誘惑,貪圖小利造成的,實質上是有關部門對“預付卡”發放沒有落實監管責任。早在2012年,商務部就出台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和《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要求對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業的單用途預付卡企業需在發行預付卡後30日內到商務部門備案,並按預收資金的一定比例向商業銀行存入存管資金。但有關部門沒有真正地執行這些辦法,幾乎沒有企業去有關部門備案的,極大多數企業甚至都不知道還有這一規定。再加上這些辦法只針對有一定規模的法人企業,並不涉及個體工商户。從而使那些個體經營的洗浴、洗車、美容美髮、家政等行業成了預付卡消費問題的“重災區”。 “對預付費模式實行資金監管”很有必要。應該建立健全風險準備金制度。對於採取預付費經營模式的商家開設監管賬户,要求商家在開展預付費經營時必須在監管賬户存貯一定資金,非經批准不得動用。一旦出現商家“跑路”或其他經營問題,該賬户資金可用於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強制實行資金監管制度,由政府部門牽頭,根據銀行的資金監管和業務管理體系,結合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等,建立預付費資金監管平台,實行動態管理。平台可按照消費者簽到打卡次數,確定劃撥金額。當出現消費者申訴時,平台將自動凍結資金。 當然,要實行預付費模式實行資金監管,關鍵是有關部門要有嚴格的制度規範標準,在有了制度後,必須落實到位,落實管理責任。有關部門在監管中發現經營者實施非法金融活動或者有欺詐等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預付卡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引入“公章政策”,負責製作卡片的商家看到相關備案證明後,才可以製作,否則將負連帶責任。另外,有關部門在對“預付卡”設定限額的同時,也給消費者設定一個“冷靜期”,從而保障預收資金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作者系天府評論新聞觀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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