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聯合發文進一步支持和規範境內銀行開展境外貸款業務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通知,進一步支持和規範境內銀行開展境外貸款業務。
此次發佈的《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建立本外幣一體化的銀行境外貸款政策框架,將銀行境外人民幣和外匯貸款業務納入統一管理;拓展銀行境外人民幣貸款業務範圍,便利採用人民幣開展境外貸款業務;將銀行境外貸款相關的跨境資金流動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明確銀行境外貸款業務辦理和相關跨境資金使用要求,切實做好風險防範。
人民銀行及外匯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通知內容答記者問時表示,現行人民幣境外貸款政策出台時間較早且限於“走出去”項目,外幣境外貸款政策僅有原則規定,難以滿足當前及未來業務發展和監管需要。人民銀行會同外匯局起草該通知,旨在支持和統一規範境內銀行開展境外貸款業務,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同時以風險防範為導向將銀行境外貸款業務跨境資金流動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
據介紹,該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通知正式實施之日起有3個月過渡期,境內銀行應在過渡期內完成備案工作,按通知要求開展境外貸款業務。(記者劉開雄、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