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於2月11日正式對外發布。推動商業銀行加強信用風險管理、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水平。
信用風險是中國銀行業面臨的最主要風險,辦法將商業銀行的風險分類對象由貸款擴展到債券、同業資產、應收款項等承擔信用風險的全部金融資產。強調以債務人履約能力為中心對債務風險進行分類。明確某個債務人如果在一家銀行超過10%債務被認定為不良,則他在這家銀行所有的債務都將被認定為不良。而按照現行的規定,同一個債務人在一家銀行的多筆貸款可能會分別被認定為正常、關注、可疑等不同風險等級。
此外,辦法實施後,逾期超過90天的債權,即使抵押擔保充足,也會被銀行認定為不良資產。
辦法還要求商業銀行應至少每季度對全部金融資產進行一次風險分類,有效防範化解信用風險。這一辦法將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