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數據顯示,按上市日期統計,11月7日至12月9日,A股新股超募比例過半,佔比高達53.84%。而此前9月7日至10月6日新股超募比例僅為2.94%,10月7日至11月6日新股超募比例達36.59%。
那麼,上市公司超募的錢該用於何處?“詢價新規”下衍生的超募現象如何看待?
原因多重
“9月份‘詢價新規’正式實施,新規將高價剔除比例從不低於10%調整為不超過3%,進一步提高了創業板與科創板新股發行價格與發行市盈率,也就出現了‘超募’現象。”一位證券從業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科創板、創業板為超募主要聚集地。記者梳理後發現,11月7日至12月9日,28家獲超募資金的上市公司中,科創板11家、創業板11家,合計佔比78.57%;北交所6家,佔比21.43%。
據Wind數據顯示,近一個月以來,芯導科技超募比例最高,達218.43%,另有5家公司的超募比例也均超過100%
“由於創業板與科創板試點註冊制,沒有23倍市盈率高壓線限制,且發行公司普遍為新興戰略產業,包括計算機、新能源汽車、醫藥等熱門行業,市場對其預期較高,因此受到追捧。”上述證券從業人士認為。
從行業來看,獲超募資金的上市公司多為科技企業,主要分佈在專用設備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三個行業,佔比近四成。
“近期超募頻發,與此前監管在新股發行定價上做的一些調整有關。”申萬研究所首席市場專家桂浩明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之前新股詢價過程中,高價剔除比例為不低於10%,新規實施後,規定高價剔除比例不超過3%,發行價明顯調高,也就自然產生了超募現象,“之前大家都避免報高價,這樣就將發行價格壓得較低,甚至出現了上市公司不能按計劃募集足夠資金的情況。”
桂浩明進一步表示,科創板大多數為成長性股票,詢價過程中的自由裁量權會比較大,在剔除最高價的比例大幅下調後,價格彈性進一步顯現。
在業內看來,近期A股市場超募頻現是市場化的結果。“這屬於正常情況。”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告訴記者。
桂浩明也表示,“應辯證看待超募,一方面,超募反映投資者對公司的認可,上市公司拿到更多資金,如果用於合理投資,最終回饋給投資者,這本身是市場化的作用。另一方面,如果上市公司胡亂使用,則會導致資金浪費。”
上述證券從業人士亦向記者表示,“創業板與科創板眾多上市公司出現超募,既是市場發展的結果,也是新股發行深化改革的必然。出現超募或發行失敗的現象都是市場正常的反饋。而且,新股不敗神話被打破,使投資者不再盲目打新,而要精挑細選。”
如何使用
上市公司超募的錢用於何處?
“對於這麼大一筆超募資金,不用的話,會稀釋股東收益,使用的話,又有可能導致過度投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認為,如何合理使用超募資金是問題的關鍵。
榮大研究院報告顯示,目前上市公司超募資金一般可投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借款、新項目建設、增加原募投項目投資額以及收購資產等。
根據目前政策規定,超募資金用於項目建設(或收購資產),應投資於主營業務,且需對項目建設做好可行性分析並披露;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借款的,每12個月內累計金額不得超過超募資金總額的30%。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峯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應當按照招股説明書或者募集説明書所列用途使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用途發生變更的,必須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經獨立董事、保薦機構、監事會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後方可變更。”
一位長期關注資本市場的業內人士強調,“上市公司必須對投資人負責,保持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