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為促進市場化債轉股健康發展,規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銀保監會5月6日正式發佈《關於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就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有關事項進行通知。
《通知》提到,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是指其接受投資者委託,設立債轉股投資計劃並擔任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規和債轉股投資計劃合同的約定,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
債轉股投資計劃應當主要投資於市場化債轉股資產,包括以實現市場化債轉股為目的的債權、可轉換債券、債轉股專項債券、普通股、優先股、債轉優先股等資產。
在資金募集方面,《通知》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債轉股投資計劃,並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合格投資者為具備與債轉股投資計劃相適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並符合一定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合格投資者投資單隻債轉股投資計劃的金額不低於300萬元。自然人投資者參與認購的債轉股投資計劃,不得以銀行不良債權為投資標的。
投資者可以通過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下稱登記機構)以及中國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場所和方式,向合格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債轉股投資計劃份額,並按規定辦理持有人份額變更登記。轉讓後,持有債轉股投資計劃份額的合格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
投資運作方面,《通知》中提到,資產組合投資中,市場化債轉股資產原則上不低於債轉股投資計劃淨資產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