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重慶銀保監局公佈行政處罰信息,浦發銀行重慶分行被罰款200萬元。
具體來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五)項,浦發銀行涉及與擔保公司合作嚴重不合規、貸前調查不盡職、違規發放貸款掩蓋信用風險、貸後管理不盡職的違法行為。
過去5年裏,浦發銀行受困於違規多發,受到了監管部門多次嚴厲的處罰。
2018年經銀監會披露,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通過編造虛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權審批等手法,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和保理等業務,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換取相關企業出資承擔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不良貸款。對此,銀監會向浦發銀行開出了一張4.62億元的天價罰單。也因此,浦發銀行在2018年於企業黑榜中排名第二。
此後,浦發銀行一直在合規方面進行整頓。不過,在銀保監會官網上,浦發銀行的行政處罰信息仍然佔據了一定的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