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早間,金科股份公告稱收到關注函,要求説明截至目前,公司實際控制人黃紅雲與公司股東陶虹遐一致行動關係是否解除等。
7月9日早間,金科股份公告稱,陶虹遐向董事會秘書張強寄送《關於限期發佈解除 的函》。黃紅雲表示,其沒有與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動關係的主觀意願,但充分尊重陶虹遐的意見。陶虹遐直接持有公司2.49%的股份,同時持有公司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金科控股”,持股比例佔公司總股本的7.24%)、重慶虹淘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虹淘公司”,持股比例佔公司總股本的6.96%)49%的股權。
對此,關注函要求,補充披露《關於限期發佈解除 的函》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約定披露期限、解除一致行動的原因及依據,並説明相關函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雙方一致行動關係是否解除,解除程序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同時,説明黃紅雲與陶虹遐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股權相關協議和安排,並以股權結構圖的形式,説明黃紅雲與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動協議前後,黃紅雲的持股變化情況。
此外,公告還顯示,金科股份於2021年7月8日收到主要股東的書面文件,為保障和鞏固黃紅雲對金科股份的實際控制地位,當黃紅雲對金科股份實際可支配表決權的股份比例小於等於20.5425%的情況下,該主要股東將其持有公司6%股份比例的表決權委託給黃紅雲行使,有效期為五年。
關注函要求,説明主要股東的名稱,與公司、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是否存在關聯關係,相關書面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構成承諾,主要股東剩餘股份的持股比例,相關表決權委託事項是否觸發股東要約收購義務。
2017年,黃紅雲與陶虹遐正式協議離婚,但財產分割一直未能完成。
7月8日,網上傳出一份《致金科全體員工的公開信》,公開信署名為陶虹遐。公開信稱,黃紅雲已單方面違背與陶虹遐簽訂的一致行動人協議之承諾條款,並操縱金科一部分人意圖對陶建和陶國林(兩人均為陶虹遐胞弟)進行栽贓陷害。
8日晚些時候,金科股份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聲明稱,公開信中提及的“對金科部分員工進行威逼利誘,意圖對陶建和陶國林進行栽贓陷害,目前已有大量員工因此被逼離職”與事實情況完全不符。經核實,公司根據收到的舉報線索,依據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制度,對個別員工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訪談,既不存在威逼利誘、栽贓陷害的行為,也不存在大量員工因此離職的情形。
在聲明中,金科股份表示,公司免除陶國林和陶建職務並解除勞動關係,系基於上述兩人多次曠工,且長期在外兼職、與他人合夥或入股辦公司並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經理等重要職務,公司依據勞動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對其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作出的決定。
官網信息顯示,金科股份成立於1998年,圍繞京津冀經濟圈、長三角經濟圈、珠三角經濟圈和長江經濟帶,進行區域戰略佈局。根據財報,2021年一季度,公司營收、淨利均實現增長。二級市場方面,截至發稿,金科股份漲0.21%,報4.85元/股,目前總市值258億元。
(中新經緯APP)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