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個微信羣
跟着“老師”學炒股
結果65萬一投進去就“蒸發”掉了
報案一查
居然都是騙子
2021年3月19日,樂平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五中隊經線索摸排和研判分析,在樂平市某小區內抓獲一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人方某。
案情經過
2020年8月份,湖北鄖西縣李某在炒股過程中,使用手機微信添加羣名為“散户天堂155”的股票推薦羣,並按照微信羣中“老師”的指導購買了股票。一個月以後,“散户天堂155”股票羣內的指導老師稱股市行情乏力,引導李某下載“CAPBX”手機APP,按照提示實名註冊並綁定銀行卡炒虛擬幣。李某在9月下旬轉款十多次(共計65萬元),用於在“CAPBX”手機APP購買“DLS”數字貨幣。10月6日,李某發現該APP無法提現,而添加的那些炒股微信羣也已全部解散,這才報警求助。
湖北警方迅速鎖定並抓獲了該涉案團伙的眾多嫌疑人,但主犯方某一直都未到案。
經查,方某系九江修水人,在南昌開了一家網絡公司用於收集他人的個人信息(包括微信號、支付寶賬號、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實施犯罪行為,並且方某一直通過電腦操作為涉案團伙進行轉款,其在馬來西亞的上家涉案資金流水就達上億元。
近日,全國已有多個省份的警方在同時追捕方某。
樂平警方經大量線索摸排和視頻追蹤,最終確認方某藏匿在樂平市,且期間一直在進行涉案資金轉款等操作。3月19日,民警經多次蹲守發現方某藏匿於樂平市某小區的出租屋內並將其抓獲。
經審訊,方某對其自2020年10月份至今通過微信拉人進羣指導炒股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而非法獲利10萬餘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方某已移交湖北鄖西警方。
非法薦股中的七大陷阱
一旦加入這樣的薦股微信羣,除了你,羣裏的其他人全是“託”。很多“薦股投資”類騙術已經進入私人訂製時代,不怕你不中招,就怕你不來湊湊熱鬧。
1、通過微信、博客、QQ招收會員QQ、微信、社交網站上總有不少人發佈大盤分析、免費薦股文章,樹立起網絡薦股“專家”、“財經大V”的形象,誘騙投資者加入微信羣或QQ羣,以繳納會員費、開通VIP權限費等名義,向投資者推薦股票、收取費用。一旦投資者上鈎,繳納數千元會員費後,買的股票卻持續下跌,想退回會員費時卻發現已被對方QQ拉黑。投資者不可輕信免費薦股、免費診股等誇大過往薦股業績、直接或變相承諾收益、公開招收會員的非法證券節目和廣告,不要輕易泄露個人電話號碼和個人資料,對陌生薦股來電要保持高度警惕。此外,投資者接受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服務一定要通過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具有證券經營業務資質的合法機構進行。合法證券經營機構名錄可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監管對象”欄目、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信息公示”欄目查詢,或電話諮詢證監會有關部門。
2、賣炒股軟件號稱穩賺不賠
“親,XX炒股軟件要不要試試?提示的買點賣點絕對準確。”這時候就要提高警惕了,不法分子在銷售炒股軟件的過程中,往往會誇大宣傳軟件的薦股能力,騙取高額的服務費。
李某花5000元購買了號稱穩賺不賠的炒股軟件,使用期為3個月。但不久,李某發現該軟件的實際效果與宣稱內容大相徑庭,遂向公司提出退款。公司則稱可以免費給李某展期服務3個月,並推薦有內幕信息的股票。隨後,李某每次都是高買低賣,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陷入重度虧損的境地。經查,該公司無證券投資諮詢資格,實際是以銷售薦股軟件的方式從事非法投資諮詢活動。
向投資者銷售或者提供“薦股軟件”,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屬於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應當經中國證監會許可,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3、銷售炒股課程指導快速賺錢買個炒股課程就能學會炒股快速賺錢?殊不知不法分子往往以銷售炒股培訓課程為名,宣稱通過課程可以學到各種炒股技術和戰法,許多學員在聽過該課程後都有不同程度的獲利,但要繳納360元、3600元不等的聽課費。實際上以推薦股票為誘餌,投資者根據其建議購買股票均造成了損失,要求退款未果。不論銷售的是培訓課程還是交易技巧,只要向投資者推薦了股票或提供了股票投資建議,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均屬於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需要取得證監會批准的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
4、冒稱知名私募基金、有內幕消息
號稱是知名私募,掌握內幕信息,有高手負責操盤,要為你提供諮詢服務,但可能其的辦公場所往往就是租用一個幾十平米的小房間,甚至隱藏在居民樓中,並僱用一些對證券市場一無所知的業務人員通過事先準備好的“話術”對投資者進行欺詐,騙取上千元的服務費。
不要盲目輕信所謂的“專業機構”和“內幕消息”。接受投資諮詢服務時一定要核實對方的資格,明確對方身份,選擇合法機構和有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
5、代客理財、坐莊操盤、收益分成
“承諾收益”、“利潤分成”、“坐莊操盤”,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利潤分成,但往往在第一隻股票賺錢之後,推薦的股票連續下跌,給投資者造成虧損,卻再也聯繫不上公司或者業務員,致使許多不明真相的投資者上當受騙。
“承諾收益”、“利潤分成”、“坐莊操盤”均屬於違法違規證券活動,根據規定,即使是合法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及其員工,也不得與客户約定利潤分成,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户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損失作出承諾。
6、假冒或仿冒合法證券經營服務機構
不少不法分子為實施詐騙,用與合法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場專業機構近似的名稱矇騙投資者,或者直接假冒合法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名義來實施詐騙。
出於對專業機構的信任,投資者往往繳納會員費,獲得薦股,但卻出現虧損,最終發現自己上當。
投資者對於主動上門電話、來訪一定要提高警惕,要通過查詢工商執照、證券投資諮詢資格證書或向證券監管部門諮詢等途徑核實對方身份,防止上當受騙。
7、“會員升級”“補款退賠”“維權收費”
不法分子推薦股票造成投資者虧損後,也並不是都聯繫不上,有些公司給投資者造成虧損還能聯繫上,面對投資者的投訴,卻是蠱惑投資者參加更高級別的會員組,繳納更多的“會員費”。為了挽回之前的損失,投資者往往繳納更多會員費希望挽回損失,造成股票虧損越來越大,被非法機構一騙再騙。
投資者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發現有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活動,應保留好證據,及時向證券監管部門舉報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風險警示:天上不會掉餡餅,貪財好色進陷阱!薦股騙局已經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不論是通過電話、短信,還是QQ、微信找上門的,全部都是騙局!
來源:刑警大隊五中隊
編輯:汪藝婷
校對:李卉
核稿:李國忠
審核:方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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