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321家公司合併重整,海航因未及時兑付理財產品致歉

由 哈愛朵 發佈於 財經

3月16日,海航集團官網發佈公告稱,因集團及下屬公司未能及時兑付理財產品而向投資者致歉。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裁定受理海航集團有限公司、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海航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海航基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海航資本集團有限公司、海航商業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重整案,並指定管理人。

公告稱,經前述首批7家公司管理人申請,2021年3月13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進行實質合併重整,並指定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擔任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管理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投資者有權申報債權。海航方面表示,投資者可通過網絡方式申報債權,申報網址:https://zqsb.jiulaw.cn/index/90005。申報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20日(含當日)。

在法院裁定321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後,投資者有權就其對321家公司享有的全部尚未申報的理財產品債權向管理人進行申報。如需瞭解申報方式,請登錄網申系統查看相應的操作指引。投資者在實質合併重整前已經向首批7家公司管理人申報債權的,無需重複申報。

“我們也懇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有序申報,債權申報所涉及的理財產品發行人、擔保方、本金、利息等可參照相關協議或相關理財產品APP軟件上記錄的相關信息。管理人將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預留充足申報時間,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告中稱。

根據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根據安永海南分公司出具的《償債能力分析意見》,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的財務報表雖顯示其總體資產略大於總體負債,但資產端關聯應收、關聯投資等低效資產 較多,在集團整體陷入困境的情形下難以回收,且負擔鉅額的對外擔保債務,考慮剔除關聯應收/投資及負擔對外擔保債務後, 其總體資產遠低於總體負債。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資產管理方面,海航集團內部包括飛機、發動機及航材在內的財產幾乎都被用於抵質押擔保,且大部分系海航集團等 321 家公司之間的相互擔保。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曹政

編輯:曹政

流程編輯 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