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龍港農村商業銀行正式掛牌開業。該行是從浙江蒼南農村商業銀行以“存續分立”方式籌備組建而成,註冊資本金3.31億元。在當前不少城商行和農商行合併重組的形勢下,浙江龍港農商行走的卻是一分為二、“存續分立”的路子,是我國金融改革路徑的一個重要樣本。
“存續分立”,也稱派生分立,主要指一個公司將一部分財產或業務依法分出,成立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行為,原公司的債權債務可由原公司與新公司分別承擔,也可按協議由原公司獨立承擔。新公司取得法人資格,原公司繼續保留法人資格。
浙江龍港農商行的成立,表明了金融改革從來沒有固定模式。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永遠是金融改革必須遵循的原則。龍港原是温州市蒼南縣轄屬的建制鎮,在全國首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改革中,經國務院批准撤鎮設市。龍港設市後,隨之而來的是行政機構重組,設立當地獨立的銀行機構在情理之中。農商行由農村信用社改制而來,是獨立法人機構,董事會和總部往往設立在縣或者縣級市轄區。從蒼南縣農商行分設一個龍港農商行,正像龍港從蒼南縣分設並撤鎮設市一樣,順理成章,遠比另起爐灶簡單易行。
當然,衡量“存續分立”金融改革的成功,不在於分設成立了新法人機構,而取決於其市場定位、經營理念、發展戰略等諸多方面的有效實施,這也是縣域金融機構必須解決的共性問題。就當前來説,首要的是將中央政治局新近部署的下半年經濟工作精神落到實處。
農村金融機構要堅持“姓農姓小姓土”的市場定位和初心使命,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堅持服務“三農”,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助力農業農村現代化產業,助力秋糧生產,助力穩定生豬生產等。應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當地經濟高質量持續發展。應努力緩解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資金需求,支持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積極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和共同富裕。應進一步發展普惠金融,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務,合理引導居民消費、儲蓄、投資等。同時,應紮實推進數字化轉型,加強精細化管理和風險防控,不斷完善治理體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中國農業銀行浙江省分行高級經濟師 呂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