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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甜其它代言是否會受違法事件影響?律師:品牌方有權視情況提解約

由 段幹方 發佈於 娛樂

日前,景甜因違法廣告代言被罰沒款合計722.12萬元。根據我國2021年最新修訂的《廣告法》規定,景甜三年內都不能再作為產品的代言人。而該事件是否會對她手中的其它代言有影響? 獨家諮詢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梁葳蕤律師,梁律師表示,如果她目前的違法行為導致其他品牌合同履行受到嚴重影響,甚至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品牌方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提出與她解約。

至於是否需要賠償違約金,及具體責任的劃分,需看代言合同的具體條款約定,梁葳蕤律師分析稱。

目前,已有代言品牌與景甜進行切割。如迪奧的官方賬號已將景甜相關內容設置了權限。此前,迪奧曾官宣景甜成為品牌護膚線的形象大使,景甜也多次出席迪奧活動。

景甜代言的ARSIS品牌也發文劃清界限,稱涉事品牌與自己無任何關聯。

不過截至發稿前,暫未有代言品牌向景甜提出解約的消息。

據悉,景甜為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果蔬類”食品作廣告代言,相關“果蔬類”食品為普通食品,無有效證據證實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

景甜因違法廣告代言被處罰一事曝光後,有網友發現,娛樂圈還有許多明星曾為該品牌做過推廣和推薦,如金莎、佘詩曼、鍾欣潼等,但大多都是軟廣的形式,不似景甜的硬廣推薦。

對於其它為該品牌做過推廣的明星是否會受到處罰,梁葳蕤律師表示,其他明星若只是單純聲稱自己也在使用該產品,受到處罰的可能性較小。主要還是看明星在宣傳推廣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即是否以自身名義和形象在廣告中宣傳這種普通食品具有治療、保健等功效。比如説,某明星只是稱該產品“很好吃,味道不錯”這種程度的推薦,受到處罰的可能性也是相對較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