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健身房依舊退卡難 7天冷靜期成擺設

由 宿秀榮 發佈於 娛樂

樂刻會員卡協議顯示,會員卡僅供本人使用(體驗卡除外),一經售出,原則上不予退款。 

  健身房辦卡容易退卡難、7天冷靜期依舊難以讓消費者順利退卡。近日,北京商報記者走訪調查多家健身房發現,可以停卡轉卡唯獨不能退卡,健身房並不會主動告知會員“7天冷靜期”。 樂刻健身、寶德龍游泳健身會所、威爾仕健身等均有類似情況出現。

  專業人士稱,消費者與經營者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消費過程中形成的格式合同關係,往往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排除了經營者的責任、加劇了雙方不對等的利益關係。健身房辦卡“7天冷靜期”推行已有4個月,消費者與健身房之間的矛盾並未得到明顯改善。

  辦卡容易退卡難 

  健身卡一旦開卡,難退卡成了消費者的心病。豐台區從事IT行業的李先生稱,在北京樂刻健身房辦卡不僅不支持退卡,轉卡也是不可以的事情。“會員卡綁定個人手機號,除非另一個人用我的手機號登錄樂刻App,且始終保持登錄狀態,否則就會退出,操作起來很麻煩。”

  北京商報記者從樂刻會員卡協議的內容看到,會員卡僅供本人使用(體驗卡除外),一經售出,原則上不予退款。記者致電樂刻健身太陽宮店詢問退卡事宜,該店店員稱,本店不支持退卡退費。

  “樂刻健身基本上都是月付制,月付制的會員可以隨時停止付費。”樂刻相關負責人楊先生稱,“但是年卡等不存在退卡的情況,可以停卡,也可以轉卡。”上述負責人表示會再瞭解退卡情況,給出更多的反饋信息。

  辦卡容易退卡難的情況,李先生並非個例。消費者熊先生向北京商報記者反映,今年7月16日,在寶德龍游泳健身會所花1800元辦了一張年卡。由於工作調動,熊先生需要退卡,直到這時,熊先生才發現與健身房簽訂的合同規定“不退不換”。

  寶德龍游泳健身會所告訴熊先生,會所要求不能退卡,只能轉卡。不過,熊先生的轉卡也並不順利,轉卡的半個月期間內,“沒有相關人負責,卡也沒有轉出去”。熊先生強調,當初與銷售協商,對方曾口頭承諾可以幫忙轉卡。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江波認為,健身房不退卡不退費的行為,是不合理的。顧客交納費用辦理健身會員卡,顧客和健身房之間形成了健身服務合同關係,雙方理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王江波進一步解釋稱,但是在健身房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往往會單方規定“會員卡一經出售,不得退卡、轉卡”,該條款系健身房預設反覆使用的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條款。

  “該條款如若沒有采取合理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並進行明確強調和告知,就屬於未經雙方協商,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消費者權益的無效條款。”王江波稱,消費者亦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之規定,主張該條款不屬於合同的內容。

  7天冷靜期成了一紙空文

  退卡難僅僅是消費者躲不掉的坑之一,原本保護消費者權益的“7天冷靜期”對於大多數健身房來講,是一紙空文。

  北京商報記者向樂刻健身相關銷售人員詢問“7天冷靜期”時,該銷售人員直接表示,“沒有接到相關通知,沒有7天冷靜期”。在問及消費者交了錢不開卡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無理由解除合同,樂刻健身相關人員告訴記者,可以轉卡,但不支持無理由退卡。

  楊先生則表示樂刻健身一直都是執行“7天冷靜期”,核實會員是否開過卡、是否來過門店,如若沒有則會退款。“我們本身是月付制,不是年付,已經給了消費者考慮的時間。”

  今年4月1日,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通知,要求推行北京市體育健身行業預付費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示範文本規定,為了預防和減少因衝動消費引發的糾紛,為消費者設置了7天冷靜期。

  4月8日,北京市體育局對《北京市體育健身行業預付費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解讀。其中,甲方自簽署本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靜期,冷靜期期間,在未開卡使用健身服務的情況下,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乙方對甲方退費申請確認後,於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返還全部預付費用。

  楊先生認為,7天內沒有開卡,基本是可以全額退的。如果體驗2、3天,消費者再要求退卡,很難衡量如何退款。“如果這種情況下仍要求退款,可能會造成市場的紊亂,可能會有一些爭議。”

  在調查過程中,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北京大多數健身房並沒有履行“7天冷靜期”的規定。GT健身、壯壯健身、威爾仕健身等均沒有“7天冷靜期”的條款。

  在北京朝陽區開健身房的吳先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自己的健身房,只要不是會員提出“7天冷靜期”,健身房在籤合同前不會主動告訴會員“7天冷靜期”。疫情期間,健身房的經濟已經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所以健身房並不是很願意接受“7天冷靜期”,對收益有一定的影響。

  格式條款擴張濫用

  健身房辦卡多為預付式消費,消費者辦理的每張卡均與健身房銷售員薪資掛鈎,甚至關乎着健身房是否盈利,此舉也導致經常出現“銷售員辦卡積極、退卡躲閃”的現象。

  “會員退卡退費會對樂刻健身店長的薪資產生影響。”北京商報記者在北京樂刻加盟商李女士處瞭解到,樂刻店裏一般只有一個店長,店長負責會員增長、店面打理等工作事宜。加盟商可以選擇店長,店長的工資由底薪+提成組成,提成包括業績的完成情況和會員卡的收入,退卡退費會對店長的薪資產生影響。

  據三體雲動數據中心統計,2020年受疫情影響,主流城市健身俱樂部月均收入僅43.5萬元,較2019年下滑18.8%。從營業時間來看,2020年比2019年整體少了2-3個月的營業時間。2020年主流城市健身工作室單店月均收入9.63萬元,整體下滑13.3%。目前北京地區健身房退卡退費問題情況複雜,存在部分健身房不退費的情況。

  2019年底,北京市便出台了《關於加強預付式消費市場管理的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原則上不應發售有效期超過3個月、面額(預付額)超過3000元的預付健身產品”。顯然,各方對體育健身行業方面的監管力度依舊在不斷加大。

  王江波稱,格式條款的擴張濫用,不僅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使自己處於無論其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約定,其均可獲得全部報酬的有利地位。消費過程中形成的格式合同關係,往往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排除了經營者的責任、加劇了雙方不對等的利益關係。

  “體育行業需要用產業的思維而不是企業的思維經營。” 北京體育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耿志偉稱,目前體育行業在服務上存在同質化的問題,不同的消費者實際的需求是不一樣的。產品的服務需要多樣化,除了健身場景,還需要培訓服務、指導服務和飲食規劃等。耿志偉舉例稱,比如健身房除了健身的場館服務外,需要增加一些其他資源上的種類。有時候,體育行業需要和其他的企業合作來完成整個項目,從而吸引更多的人羣來參與。

  北京商報記者 趙述評

  實習記者 劉俊羣/文並攝